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新泾镇政府:
区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刘旻同志为长宁区人民政府新华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任命谈珺杰同志为长宁区商务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朱强华同志的长宁区人民政府新华路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杨怡宁同志的长宁区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