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长宁区装修垃圾处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索引号:SY002438160202500046
  •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文字号:长府办〔2025〕15号
  • 发布日期:2025-05-12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新泾镇政府:

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废止2019年1月17日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的《长宁区装修垃圾处理实施方案》(长府办〔2019〕2号),自2025年5月12日起生效。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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