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关于刘丽萍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新泾镇政府:
区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刘丽萍同志为长宁区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长宁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主任,免去其长宁区人民政府北新泾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任命曾红辉同志为长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长宁区人民政府研究室主任、长宁区人民政府新闻发言人(兼)(试用期满);
任命张博同志为长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试用期满);
任命徐军同志为长宁区房地产交易管理事务中心(长宁区住房租赁服务中心、长宁区物业管理事务中心)主任(六级管理岗位,试用期满);
免去杨建安同志的长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长宁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长宁区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