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长宁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长宁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新泾镇政府:
《2024年度长宁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2024年3月27日区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
特此通知。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度长宁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 项 |
承办单位 |
决策时间安排 |
1 |
制定《长宁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办法》 |
区府办 |
第一季度 |
2 |
制定《长宁区关于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
区发展改革委 |
第一季度 |
3 |
修订《长宁区支持节能减排降碳的若干政策措施》 |
区发展改革委 |
第一季度 |
4 |
修订《长宁区鼓励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 |
区科委 |
第一季度 |
5 |
修订《长宁区促进质量提升、品牌发展、知识产权运用的若干政策措施》 |
区市场监管局 |
第一季度 |
6 |
制定《长宁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实施办法》 |
区民政局 |
第二季度 |
7 |
修订《长宁区新一轮城市管理精细化行动计划》 |
区建设管理委 |
第三季度 |
8 |
公布长宁区5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
区文化旅游局 |
第三季度 |
9 |
制定《长宁区数字广告产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 |
区市场监管局 |
第三季度 |
10 |
制定《长宁区公园城市规划(2024~2035)》 |
区绿化市容局 |
第三季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