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国动办制订的《长宁区2024年防空警报试鸣方案》的通知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索引号:SY002438160202400082
  •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国防动员
  • 发文字号:长府办〔2024〕20号
  • 发布日期:2024-08-30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国动办制订的《长宁区2024年防空警报试鸣方案》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新泾镇政府:

区国动办制订的《长宁区2024年防空警报试鸣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19日

长宁区2024年防空警报试鸣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上海市防空警报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国动办制订的〈上海市2024年防空警报试鸣方案〉的通知》(沪府办〔2024〕33号),2024年9月21日(全民国防教育日)在全市范围内(除浦东国际机场、虹桥国际机场地区外)组织防空警报试鸣(以下简称“试鸣”),并结合试鸣组织防空演练。现结合长宁区实际情况,制订《长宁区2024年防空警报试鸣方案》。

一、试鸣时间

试鸣安排在9月21日(星期六)上午11时35分至11时58分进行。其中,11时35分至11时38分,试鸣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1个周期,时间3分钟);11时45分至11时48分,试鸣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1个周期,时间3分钟);11时55分至11时58分,试鸣解除警报(长鸣3分钟)。

二、试鸣方式

组织本区固定防空警报器和机动防空警报器参加试鸣。届时,上海广播电视台将同步组织试鸣和防空演练电视直播。通过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等平台,发布试鸣信息以及宣传语。

三、防空演练内容及参演对象

根据全市试鸣和防空演练总体安排,本区将以区级人民防空方案为基准,对照年度训练演练计划,组织各街道(镇)、学校、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园区)等开展防空演练。

(一)人口疏散掩(隐)蔽演练

试鸣期间,各街道(镇)进行战时人员紧急疏散掩(隐)蔽演练,按照“十四五”期间社区疏散演练全覆盖目标要求,以居民区为重点进行演练,同时开展高层楼宇、人员密集公共场所人员疏散掩(隐)蔽演练。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人员疏散掩(隐)蔽演练。区国动办负责做好人口疏散、人员掩(隐)蔽场所、方案对接等各项准备工作。

(二)学校师生疏散演练

本区各类学校结合试鸣,组织学校师生进行疏散演练。考虑到9月21日(全民国防教育日)是星期六,学校师生疏散演练可提前至9月20日(星期五)组织实施。采用学校广播系统播放防空警报音响信号,预先组织学生开展听辨“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信号活动,不得鸣放室外固定防空警报器。

四、试鸣、防空演练的组织实施

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成立长宁区防空警报试鸣指挥部,负责试鸣及各项准备工作的组织领导。区防空警报试鸣指挥部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总指挥,区人武部部长、区国动办主任任副总指挥,区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

本区防空演练由各街道(镇)、学校、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园区)组织实施,区国动办予以指导。

五、试鸣、防空演练的准备

(一)防空警报设备的维护保养

按照市国动办统一部署,由区国动办组织警报管理单位,在试鸣前半个月完成防空警报系统检测和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

(二)试鸣的通信保障

市通信管理局负责组织中国电信上海公司,落实试鸣时指挥用的800兆数字集群政务网人防指挥网和防空警报有线控制发放系统的通信线路维护工作。本区相关人防通信保障工作由区国动办落实。

(三)试鸣的宣传告知

市国动办会同市委宣传部、市气象局、市文化旅游局、市政府新闻办、市通信管理局等部门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政务新媒体、手机短信、智能终端、电子显示屏等做好试鸣信息发布工作。同时,做好在相关新媒体平台上进行防空警报信息和信号的宣传发布工作,扩大宣传面。本区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指定专人负责相关保障工作。

(四)防空演练的各项准备工作

各街道(镇)、学校、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园区)等部门、单位要根据本方案规定的演练内容和参演对象,结合实际制定本区域、本单位演练计划,明确组织实施方法,落实参加演练单位人员,准备演练人防工程开设,并依据演练预案,做好人口疏散演练对接,有针对性地落实参加演练人员培训,组织好预演练工作。

(五)试鸣的新闻发布

市委宣传部协调市政府新闻办组织本市新闻媒体做好试鸣的宣传报道工作,上海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做好试鸣期间的电视直播。区委宣传部协调指导区融媒体中心和相关新闻单位、新媒体平台等,按照本市总体部署,对接市委宣传部相关要求,落实本区新闻发布和报道工作。

(六)安全工作

9月9日,市政府将就试鸣的时间、范围、内容、方式和注意事项发布通告。市政府通告发布后,本区将通过有线电视台,播发本市组织试鸣的消息,将试鸣有关信息、本区相关安排,提前告知辖区内所有单位和人员,特别是孤老病残等特殊人群。各相关职能部门、各街道(镇)、学校、医院等单位要及时落实市政府通告,做好宣传海报、多媒体资料等的发放、张贴、播放工作,确保辖区内居民区、商业区、学校、医院等区域全覆盖。有关部门、单位要在车站、地铁站、宾(旅)馆、商场、广场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通过广播、电子显示屏等反复播放告知试鸣信息。通过广泛宣传告知,使广大市民和过往人员在试鸣时,保持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防止发生意外。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各自情况和特点,组织协调和指导所属或管理、联系的单位做好试鸣的宣传告知和安全防范工作,确保不发生意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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