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宁区关于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
  • 索引号:SY002438160202300264
  •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文化
  • 发文字号:长府〔2023〕26号
  • 发布日期:2023-07-10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宁区关于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新泾镇政府:

《长宁区关于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2023年6月19日区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9日

 

长宁区关于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以及考察长宁工作重要指示要求,自觉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理念,积极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层最佳实践地,围绕落实中央关于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和“十四五”期间上海市深化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的总目标,加强我区作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管理,引领我区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文化和旅游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文旅公共发〔2020〕3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长宁区关于推进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长宁区文化发展“十四五”规划》,不断提升群众文化获得感、满意度,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长宁工作重要指示要求,牢牢把握人民城市的根本属性,积极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层最佳实践地,以共建为根本动力,以共治为重要方式,以共享为最终目的,围绕全力打响“上海文化”品牌、加快建成社会主义国际文化大都市战略目标和加快建设长宁国际精品城区目标,全面推进长宁区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目标

在全方位保障全区群众公共文化基本权益、不断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优质均衡发展的基础上,充分发挥长宁区在推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的优势以及国际精品城区的特点,使公共文化空间布局更加优化,公共文化产品供给更加丰富,长宁文化品牌更加凸显,公共文化数字化服务能级不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机制不断创新,示范区的引领和示范作用不断显现,努力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公共文化服务的“长宁样本”。

(三)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长宁区推进示范区创新发展要服务群众、方便群众,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不断增长的公共文化需求。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长宁区推进示范区创新发展要切实从公共文化服务的实践出发,将“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贯穿公共文化服务各方面,打造公共文化服务基层最佳实践地。

坚持以融合为手段。长宁区推进示范区创新发展要进一步推动公共文化与旅游、体育、教育、科技、社区治理、城市更新等领域深度融合发展,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和资源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坚持以创新为引领。长宁区推进示范区创新发展要巩固提升创建成果,建立常态化创新发展工作机制,持续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提质增效。

二、主要任务

为巩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成果,实现示范区创新发展,长宁将重点做好五个方面17项主要任务。

(一)优化公共文化空间发展布局

1.推进各类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区、街镇、居民区三级文化设施建设,提高设施的服务能级。持续推进长宁文化大厦、上海影城更新等标志性文化设施建设。推动长宁区图书馆愚园馆(原长宁区少年儿童图书馆)、长宁区图书馆天山馆、虹桥艺术中心升级,天山、程桥、仙霞等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新建或改建。推动居民区综合文化活动室通过多点位、共建共享、创新性点位等方式,因地制宜,建好“家门口的文化客厅”。进一步推动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和各级公共文化场馆标准化发展,区级公共图书馆和文化馆继续达到和保持部颁一级标准,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市级继续达到和保持一级馆以上标准。

2.推进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功能升级。继续优化“10分钟公共文化服务圈”建设,聚焦未来基层社区的“场景”革命,完成基层文化设施物理空间和数字信息新基建的硬件升级,提升基层文化设施的审美品质,打造人本化、生态化和数字化的基层公共文化空间。在全区各级各类公共文化阵地中积极宣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探索与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的融合发展,确保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空间与服务功能,实现基层公共文化阵地资源共享。发挥好青年中心、少年宫、工人文化宫、老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中心等场所功能,让市民在各类文化服务活动的参与中自觉接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导,更好发挥以文化人、以文育人作用。

3.推动文化赋能各类新型文化空间。结合城市更新工程,继续推进愚园路、武夷路、番禺路、新华路等历史风貌街区文化“微更新”改造,充分发挥历史风貌街区和文化遗存的综合效应,彰显历史文化街区文化魅力。深化“建筑可阅读”工作,继续拓展“何以爱长宁”微旅行线路,彰显每个街区不同的历史文脉,讲好长宁故事。鼓励社会力量在长宁建设、引进非公立文化场馆、艺术大师工作室、演艺场馆等高品质文化载体,并免费向公众开放。以“阅空间”“舞空间”“艺空间”“美术新空间”为抓手,每年推出一批“家门口的好去处”,打造一批新型文化空间。

(二)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产品供给体系

4.提升文化惠民服务效能。持续实施“万千百”文化惠民工程,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重心下移、共建共享,每年指导组织开展万场文化活动、万元书报杂志,千场文艺指导、千场社区电影,百场文艺演出、展览展示、特色活动以及百场骨干培训。动态调整区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和目录清单。结合“市民艺术夜校”“社会大美育”等项目,加大对老年人、未成年人、青年白领、残障人士、外来务工人员、生活困难群众等群体的公共文化服务,鼓励公共文化阵地错时开放、延时开放。

5.优化公共文化产品资源配置。充分利用市、区、街镇、居委四级网络配送机制,以需求为导向,健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不断丰富优质供应商名录,建立实现供需双方更加便捷精准的“菜单式”“订单式”“订制式”服务和“黑名单”“白名单”机制。不断放大各类公共文化品牌活动效应,繁荣优秀群众文化作品创作,引导和扶持群众文化团队规范、健康发展,联动各类公共文化阵地,将优质公共文化资源向家门口、楼门口延伸,打通公共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

6.优化公共文化供给闭环管理。持续优化“一本手册、一份文件、一个平台、一套制度、一支队伍、一份年报、一份报告”的“七个一”管理体系。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贯穿文化产品供给全过程,完善需求调研、内容征集、组织评审、菜单点单、实施配送、巡查督导、意见反馈等全流程,不断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体系,构建多层次、多渠道的公共文化供给机制,持续提升供给效能。

(三)持续打响长宁文化品牌

7.擦亮长宁“舞蹈”品牌。继续承办舞动长宁·中国舞蹈“荷花奖”舞剧评奖、全国广场舞展演、上海国际芭蕾舞比赛、上海市民文化节市民舞蹈大赛等赛事活动,深化曼舞长宁舞蹈艺术欣赏季、“舞空间沙龙”等公益活动,培育舞蹈大师工作室,提升市民的舞蹈文化修养,营造区域浓郁的舞蹈文化氛围,不断提升长宁舞蹈品牌的影响力。

8.做强长宁“音乐”品牌。持续举办虹桥国际草地音乐节、愚园路国际钢琴音乐节、“上海之春”国际手风琴艺术节等赛事活动。加强与上海民族乐团、上海交响乐团、上海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上海东方广播电台、灿星文化、文广演艺集团等专业院团、院校、机构的深度合作,探索在临空音乐公园引入优质音乐资源。

9.做大长宁“阅读”品牌。持续开展“长宁区读书节”“少儿暑期读书月”“长耳兔阅读俱乐部”“译家谈”“海上女作家读书会”“城市文化微旅行”等全景式、浸润式、体验式全民阅读推广活动。推广阅读品牌项目,与中国出版集团、东方出版中心、上海少年儿童出版社、上海世纪出版集团、故事会杂志社、茑屋书店、樊登读书会等阅读推广机构、书店、出版社合作,整合社会资源,营造“书香长宁”的良好氛围。

10.深化长宁“演艺”品牌。继续开展“虹桥之秋”文化旅游购物节、上海旅游节长宁区活动、咖啡文化节、咖啡戏剧节,进一步丰富天山路演艺带内容内涵,吸引顶尖艺术团队来长宁开展文化交流演出,促进文旅融合,提升办节品质和国际影响力。

(四)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转型

11.拓展公共文化数字场景。持续推进“智慧图书馆先行馆试点”和“数字文化馆试点”工作。进一步拓展长宁区图书馆智慧阅读项目向少儿馆和社区延伸,完成“新页书房·亲子主题馆”建设。与街镇共同探索打造数字化、智能化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图书馆)。鼓励社区、居民区公共文化阵地积极参与数字场景建设,推进各类公共文化设施提档升级。

12.大力发展在线公共文化服务。大力推进云展播、云直播、云活动、云展厅、云讲堂、云漫游、云游购、云惠民等云上公共文化旅游体验活动(服务),逐步实现“参与、体验、互动零时差”。推动数字文化资源库建设,强化特色数字资源库,提升数字资源品质。完善“上海长宁文旅”移动端、“何以爱长宁”小程序,完善矩阵建设。聚力官方微信、微博、网站、视频号、抖音、爱奇艺等平台,优化“i长艺”“新页书房”小程序,助力长宁文旅品牌,展现城区文化软实力。

13.建立健全大数据工作机制。加强大数据技术在公共文化服务领域的深度应用,构建覆盖全面、结构合理、运行高效、技术先进的公共文化服务大数据采集、分析、挖掘、运用、管理系统,线上服务激活存量、扩大增量,实现数字文化服务常态化。利用数字化服务手段有效提供活动预约、订阅、推送、评价等服务,增强与在线观众的实时互动。

(五)创新公共文化服务发展机制

14.深入推进改革和制度创新。完善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区图书馆、区文化艺术中心理事会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作用。继续深化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度,发挥总馆品牌活动和阵地管理示范效应,不断拓展分馆点位,带动社区分馆、社会分馆和基层服务点创新发展。在公共文化机构确保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免费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公共文化设施公益性收费制度,满足不同群体多样化需求,取得收入按规定用于公益性文化服务、馆藏征集、文创产品开发等再投入。

15.深入推进文旅融合良好生态。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以进一步提升公共文化机构文旅融合示范点功能为抓手,拓展文旅公共服务点位布局,建立标准化服务目录,不断构建主客共享的都市旅游新空间。继续深化“文旅+建筑可阅读”“文旅+非遗”“文旅+绿地”“文旅+体育”“文旅+商圈”等各类“公共文化+”服务,实施各类文化服务信息进旅游咨询中心、进宾馆、进景点、进机场、进地铁等。整合汇聚包括教育、科技、体育、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各系统的各类公共文化服务资源,不断壮大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整体规模和力量,促进文旅深度融合。

16.持续激发社会力量参与动力。引导和培育更多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持续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力度,完善社会主体参与服务的准入、退出、评估、激励机制,完善“黑白”名单。用好用足长宁文化发展专项基金、长宁文化发展专项资金,鼓励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建设。继续推进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社会化、专业化运营管理,通过部分委托、项目委托等方式,进一步推动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活起来、动起来、亮起来”。完善文化志愿者服务队伍,培育一批有特色、有影响的志愿者服务品牌。不断推进公共文化参与社区治理的深度与广度,以社区文化达人、群众文化团队为抓手,提升社区民众的自我管理和服务能力,引导与培育社区的自主发展,让公共文化成为现代基层社区治理的强大动力。

17.加强区域合作及国际文化交流。深入落实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战略,充分发挥长三角地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合作机制作用,特别是与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安徽省马鞍山市、安徽省池州市、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等友好城区,举办各类巡展巡演及交流活动,推动区域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化发展。落实“春雨工程”边疆行动计划,积极与新疆克拉玛依市、云南省红河州绿春县、青海省果洛州甘德县、广西柳州市开展文化志愿服务对口支援及合作。继续支持上海国际传统艺术邀请展、积极承办中国上海国际手风琴艺术周等国际交流活动,搭建国际文化交流平台,展现长宁国际城区魅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发挥好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建立常态化的示范区创新发展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加强统筹协调。将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纳入每年区政府重点目标,加强示范区创新发展过程管理,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监管机制、评价机制和绩效评估机制,形成一批具有长宁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创新项目。

(二)强化资金保障

进一步加强长宁区公共文化财政投入机制,保证公共财政对文化发展的投入力度,将示范区创新发展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不断强化资金绩效管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长宁文化发展专项资金作用,鼓励民间资金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三)优化队伍建设

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分层分类推进文化人才培育,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加强对公共文化工作人员岗位技能的培训。加大对群众文化团队、文化志愿者队伍的培育和扶持力度,进一步发挥领军(拔尖)人才、创新团队等在文化建设中的引领作用。完善长宁文化专家智库,为长宁文化建设提供智力支撑。

(四)完善政策保障

发挥《关于进一步推进长宁区文化和旅游繁荣发展的若干政策》引导作用,推动公共文化加快发展。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方式、内容、手段和监管机制,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机制。

(五)营造宣传氛围

充分利用媒体宣传阵地,宣传推广长宁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创新发展的相关举措和成效,提高公众知晓率。深入报道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创新发展的丰富实践、先进典型等,强化宣传示范效应和舆论引导作用,形成全民参与公共文化建设、全民共享公共文化高质量发展成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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