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宁区推进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政府办公室
  • 索引号:SY0024381610202200068
  •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文字号:长府〔2022〕21号
  • 发布日期:2022-06-16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新泾镇政府:

《长宁区推进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已经2022年2月15日区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

 

长宁区推进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上海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结合长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国家、全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精神,把握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和城市数字化转型两大机遇,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对标国际一流水平,以市场主体需求和感受度为导向,对接打造“四力四城”目标,坚持“容缺、容错,扶新、扶特”,持续激发改革创新活力,探索具有长宁特色的改革举措,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努力把长宁建设成为贸易投资最便利、行政效率最高、政府服务最规范、法治体系最完善的城区之一。

(二)主要目标。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持续开展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形成一批具有长宁特色的经验做法,为全市营商环境工作作贡献。对照全市工作安排,用3-5年的时间,全面提升长宁区营商环境,市场活跃度和发展质量显著提高,建成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为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精品城区提供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 擦亮辐射长三角的虹桥之源品牌

1.持续推进航空要素集聚。不断提升以航空服务业及配套产业为主线的枢纽经济密度。配合机场集团推进申请扩大虹桥国际机场免税购物场所,在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推进免退税业务开展。拓展虹桥机场国际航运服务,明确与国际开放枢纽相适应的功能定位。

2.实施总部增能计划。利用好进口博览会、会展龙头企业的资源集聚功能,挖掘引进一批长三角知名品牌企业,吸引更多国内企业总部或第二总部落户。关注具有功能拓展潜力的总部项目,加大培育升级力度。培育有创新活力的成长性总部,支持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等高成长性企业向总部企业方向发展。

3.推动虹桥临空经济示范区建设。对标虹桥国际开放枢纽打造国际贸易中心新平台的功能定位,做实虹桥临空经济园区“上海市跨境电商示范园区”功能,发挥市服务贸易示范基地作用,探索研究跨境电商相关项目。

4.加强虹桥经济技术开发区与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联动发展。以虹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区域城市更新纳入市“十四五”规划纲要为契机,推动相关区域城市更新,进一步优化提升区域形态和功能。推动国展中心城市更新改造,引入贸促会国际仲裁功能。争取虹桥国际开放枢纽相关政策向虹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区域延伸。推动长宁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打造“低碳最虹桥”。

(二)擦亮智慧引领的数字长宁品牌

1.探索推动数据要素流动。贯彻落实《上海市数据条例》总体要求和部署,做好数据发展和管理相关工作,创新推广数字化转型应用场景。对接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探索推动数据流动。推动虹桥临空经济示范区积极申报“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加速形成数字服务的先发优势和引领示范效应。

2.深化互联网法庭建设。持续推广全流程在线诉讼平台,提升智能辅助办案、便利诉讼能力,不断提高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完善全流程在线诉讼规则,持续推出互联网审判典型案例、司法建议、白皮书等,为行业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司法解决方案。聚焦平台企业,持续开展“司法体检”,为企业开展“靶向治疗”,实现规范化发展。

3.不断探索互联网空间规则。着力提炼互联网空间行为规则,对网络空间新型经营模式相关典型案件裁判规则进行梳理,发布互联网空间行为规范指引。开展互联网前沿司法研究,开展学术研讨,为互联网空间法治化、规范化、诚信化提供智慧支撑。

4.持续深化包容审慎监管。持续推进“免罚清单”建设,扩展事项范围和领域。深入推进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工作,推动直播团体标准发布,推动跨区域协同监管等举措。拓展在线诉源治理机制,针对互联网纠纷案件诉讼标小、案件数量多的特点,积极推动在线诉源治理机制向更多领域延伸,通过非诉讼方式化解纠纷。

(三)推动政务服务更加便捷高效

1.精简优化审批服务。持续推行“一业一证”改革,开发运行线上受理模块,实现线上线下集成融合,探索新业态“一业一证”,探索行业综合监管模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探索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进一步降低准入准营门槛、畅通准入准营通道。持续扩大“高效办成一件事”覆盖面,提升“好办”“快办”服务,全面落实“两个免于提交”,推进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更加便利企业办事。聚焦企业诉求,探索重点领域审批改革。率先制定市场监管领域注册许可“容缺办理”事项清单,并力争向更多领域扩容。

2.全方位推进精准高效政务服务。完善“一网通办”全方位服务体系,实现与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服务全覆盖。聚焦惠企政策、普惠金融、综合纳税、专项资金、用工就业、服务贸易等领域,整合优化各类应用场景,实现服务事项点单式申请、非接触式办理,探索企业信息精准匹配、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提升“企业专属网页”功能,提供智能查询、办事服务、政策精准推送、诉求反映等服务。

3.提升线上线下服务能级。深化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推进企业事项向区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全面实施“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综合窗口改革,将区行政服务中心打造成为线上线下服务融合的枢纽。拓展15分钟政务服务圈服务能级,优化重点商务楼宇设备部署,在自助终端上开发长宁特色项目,推进“一网通办”长三角通办。建立完善“一网通办”线上、线下帮办制度。

(四)推动投资建设更加自主便利

1.优化规划用地审批管理。深化区域综合评估,推行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改革,在土地供应前开展相关评估和现状普查,企业拿地后不再提供清单内的评估评审报告。探索推进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

2.优化项目建设审批管理。实行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施工、竣工验收等各审批阶段“一表申请、一口受理、一网通办、限时完成、一次发证”。做实做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审查中心,全面推行联合会审、联合监督检查和综合竣工验收等“一站式”服务。深化实施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

3.提升建设项目管理质效。深化推进“多测合一”,分阶段整合规划、土地、房产、交通、绿化、人防等测绘测量事项,优化联合验收实施方式,逐步实现“一次委托、统一测绘、成果共享”。优化基于风险等级的差异化监管。推行主体工程或单体建筑的竣工验收,支持主体工程或单体建筑尽快投入使用。

4.深化全领域全流程改革。推进涉审中介服务事项改革,清理审批中存在的“体外循环”“隐性审批”等行为。有序发展建筑师个人执业事务所,逐步在民用建筑工程领域推广建筑师负责制。

(五)推动企业服务更加优质精准

1.强化企业服务体系。开展“促发展、保安全”大走访、大排查工作,持续做精做优“三级三系”企业服务体系,制定新一轮全区企业系和国资系服务走访总体方案,建立分类综合服务和动态调整机制,实现重点企业服务全覆盖。持续打造数字“店小二”,结合“营商通”建设,完善企业诉求分级分层解决机制,优化企业诉求闭环解决机制,提高服务企业的精准度、企业情况的熟悉度和问题诉求的解决度。依托企业服务专员队伍,向各类市场主体提供专业化服务。发挥企业服务云平台作用,健全企业需求与企业服务专员线上匹配机制,支持企业服务专员及时协调解决。

2.优化企业高频事项服务。优化企业开办“一窗通”服务,完善企业名称申报、经营范围、住所承诺制,提升“即报即办”和全程网办水平。推行企业年报“多报合一”改革。全面实施简易注销。持续深化涉税办事服务,推行多税种综合申报,打造“蒲公英”服务品牌,探索打造智能办税厅,试点远程办税7件事,探索远程帮办、自然人掌上办税辅导、特殊人群专属服务等新服务内容。巩固企业间不动产转移登记当场核税、立等可取巩固成果,扩大到居民间转移登记。

3.加强政企社沟通合作。发挥大虹桥营商服务中心等服务载体功能,做强“长宁企业服务大讲堂”,推出“商务会客厅”系列品牌活动,发挥总部圆桌会议等各类政企沟通机制作用,推动营商环境改革精准施策。加强政企社合作,完善重大政策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制度。持续深化大数据普惠金融应用,为更多中小微企业贷款提供数据支撑。提升普惠金融支持力度,深化与金融机构合作,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六)推动人才发展更加创新活力

1.坚持人才引领发展。发挥长宁人才服务体系东、中、西三站功能,持续推动人才服务资源通过人才服务特色站点下沉。打响“海聚英才·荟萃长宁”品牌,举办系列创新创业赛事、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北向拓展带人才服务创新论坛,吸引高端、新型人力资源服务企业集聚,打造高端人才集聚、服务功能完备、辐射效能突出的人才高地。加快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

2.彰显海外人才服务品牌。不断优化“虹桥海外一站式服务中心”服务,发挥品牌效应。发挥“虹桥人才荟”平台作用,深化海外人才创新创业首站建设。实施更加开放的海外人才引进政策,充分运用好留学生回国落户、海外人才居住证、留创园建设、浦江人才计划,大力吸引集聚海外优秀人才来长宁新创业。推动国际人才管理改革试点,为境外高层次专业服务人才来华执业及学术交流合作提供签证、居留、永久居留便利。持续推进外国人来华工作、居留单一窗口线上线下办理。探索制定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标准。结合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需要,争取市级支持,探索建立国际职业资格证书认可清单制度。为外籍医务人员在区域内居留、执业以及患者与陪护人员入境、停留、就诊提供便利。

3.优化人才配套服务。实施好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相结合的人才安居保障机制,做好留学生专项人才公寓推进工作,以更加宜居宜业的环境打造最优人才发展生态。推进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扩大职务科技成果权属制度试点范围,加强事前产权激励,完善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推进区块链技术探索应用。打造大学科技示范园,发挥辐射带动效用,形成创新创业集聚区,完善全链条孵化服务链。

4.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压实知识产权保护属地责任,持续开展打击知识产权侵权专项行动。对接市知识产权局,落实知识产权市场化定价和交易机制,强化“政企银保服”联动,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金融支持。探索推进海外知识产权维权协作。

5.推动“虹桥智谷”双创示范基地建设。扩大创业服务供给,完善公共创业服务体系。打造一批产业功能平台,升级各类创新创业载体,组织开展丰富的创新创业活动。强化创业政策扶持,推进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行动计划,开展创业孵化基地绩效评估。

(七)推动涉外服务更加开放包容

1.承接进博会溢出效应。积极促进进博会期间创新政策常态化实施,加大力度落地一批高含金量措施,全方位提高展品税收支持、通关监管、资金结算、投资便利、人员出入境等便利化水平,形成制度型开放高地。推动“6天+365天”交易服务平台创新合作,发挥虹桥国际贸易服务中心的贸易促进功能,深化与市外国投资促进中心合作,增强企业参与进博、投资长宁的信心。

2.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把握RCEP生效契机,提升贸易便利化服务,对企业申请跨国总部、技术进出口合同认定或相关政策,提供全方位精准指导服务。加强与上海海关合作,签订第四轮合作备忘录,探索开展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重点企业特殊监管创新试点,争取更高层次的监管创新。探索贸易便利化和审评审批制度联动改革,争取更多贸易便利化试点落地。争取开展科研设备、耗材跨境自由流动试点,简化研发用途设备和样品进出口手续。

3.优化涉外服务。加强涉外商事法律服务,深化长宁区涉外民商事纠纷调解中心,为国际纠纷解决提供多元、便捷、高效的一站式纠纷化解服务。加大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力度,加强境外投资项目合规性指导,鼓励相关专业机构为“走出去”企业提供更有力的支持。发挥“一网通办”涉外服务专窗功能,方便外籍人员及时准确了解投资、工作、生活等政策信息。

(八)推动监管机制更加包容审慎

1.推进综合监管改革。坚持宽进与严管相结合,健全全链条全流程的综合监管机制。以“高效管好一件事”为目标,积极对接全市在预付式消费、学科类培训、养老服务、职业技能培训、危化品安全、食品安全等领域的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试点,争取在长宁先行先试,将有关联的多个监管事项整合为“一件事”,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主体经营干扰。

2.深化推进“互联网+监管”。积极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为监管赋能,推动各部门监管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加强监管信息归集共享和应用,建立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监管链。聚焦市场监管、食品、建设、交通、应急等重点领域,构建风险预警模型,建立风险监测评估、预警跟踪、防范联动工作机制。积极运用全市统一综合执法系统,推动执法智能化、数字化、协同化,实现执法行为全程动态监管。

3.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整体效能。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深度融合,完善分级分类“信用+智慧”监管。在医疗、教育、工程建设等行业,建立完善执业诚信体系。强化食品、药品、疫苗、环保、安全等领域监管,推行内部人举报和惩罚性赔偿等制度。推动行业协会商会等建立健全行业经营自律规范,更好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九)推动市场秩序更加公平有序

1.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深化“一照多址”“一证多址”等改革,便利企业扩大经营规模。着力破除政府采购、招投标等领域的隐性门槛和壁垒,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和限制竞争的行为。推动企业生产经营高频许可证件、资质资格等跨区域互认通用。

2.健全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健全市场准入评估制度,定期排查清理对市场主体资质、资金、股比、人员、场所等设置的不合理条件。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全面实施简易注销。

3.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建立举报处理和回应机制,定期公布审查结果。清理取消企业在资质资格获取、招投标、政府采购、权益保护等方面存在的差别化待遇和限制竞争行为。完善公开透明、规范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制度体系。清理规范涉企收费,着力纠正中介垄断经营、强制服务等行为。

(十)推动法治环境更加科学规范

1.着力提升商事审判执行质效。探索商事纠纷全流程要素式办理,落实要素式立案、要素式审理、要素式文书,进一步满足商事主体多元高效便捷的司法需求。进一步理顺无纸化工作机制,构建完善电子送达、电子归档等配套工作机制。全面推进电子卷宗单套制归档改革。落实推进司法专递面单电子化改革。实行企业送达地址默示承诺制,深入破解“送达难”。推进诉讼与公证全流程协同,在调解、保全、送达、调查等环节开展审判执行辅助事务协作。落实破产相关举措。

2.完善多元纠纷调解机制。完善长宁大调解体系建设,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机制,推进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工作联动,强化风险源头治理。深化非诉讼争议解决中心建设,加强中心功能,深化矛盾纠纷“一站式”解决平台建设。

3.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依法、平等、全面保护企业家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定期组织对涉及重大财产处置的产权纠纷、民营企业和投资人犯罪案件依法进行排摸甄别。规范罚款行为,全面清理取消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设定的罚款事项。

三、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间沟通协调和内部协同落实,明确分管领导、牵头科室和联络员,明确工作任务,建立定期研究、定期调度的工作机制。各部门细化实施方案,形成工作有力度、成果可预期、市场有感受的任务清单。总结提炼并及时报送典型案例和创新举措。

2.加强督查评估对接。积极对接全市创新试点工作督查,确保任务举措落地见效。对照全市营商环境评价工作,进一步突出企业感受度和政策落实,推动营商环境工作水平稳步提升。

3.加强宣传推广。多渠道开展营商环境和涉企政策宣传解读,组织优化营商环境主题宣传活动。将营商环境宣传推介纳入宣传工作重点,加大对典型案例和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加强典型案例总结和宣传,推动形成比学赶超良好氛围。

4.加强数据共享和电子证照应用支撑。在完成长宁区数据采集、汇聚、治理、共享体系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数据底座功能,强化数据治理能力,并在数据管理层面具备一定的建模分析和辅助决策能力。根据国家数据安全法标准、密码管理要求,完善数据安全管理能力和密码安全评估,实现对数据接口安全的统一管理,加强整体数据安全监控、管理、分析、保障能力,助力长宁区“两张网”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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