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请报送《2024年上海市长宁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请示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司法局
  • 索引号:RB2300000-2024-005
  •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文字号:长司〔2024〕2号
  • 发布日期:2024-12-25

中共长宁区委: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厅字〔2019〕28号)和《上海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年)》的相关规定,区委应当向市委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同时抄送市委依法治市办。区政府应当向市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根据要求,区司法局提请以中共长宁区委、区政府名义将《2024年上海市长宁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报送市委、市政府。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示。

上海市长宁区司法局      

202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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