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以来,上海市长宁区政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紧密围绕区中心工作,围绕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各项要求,围绕区第十次党代会确定的“深入推进依法治区,把长宁区建设成为全市法治环境最好的城区之一”的奋斗目标,坚持以改革促发展,完善依法决策机制,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水平,努力提升依法办事和严格执法的水平,为加快建设“国际精品城区”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提升决策水平,科学规范完善行政权力运行
1.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为实行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区政府修订和完善了《长宁区人民政府党组工作规则》、《长宁区关于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的暂行办法》等,规范了决策程序、明确了决策主体、事项范围和法律责任。涉及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财政预算年度安排、城区总体发展战略、重大改革方案和公共政策措施、重要资源配置等关系全局的重大决策,经过合法性审查后,由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或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报请区委决定。有序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试点工作,全面公开政府权责清单。2019年经合法性审查把关的区政府公文及其他法律事务文件115件,其中涉及经济管理的26件,社会民生的18件、发展改革的6件。
2.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严格落实《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2019年以来共向市政府和同级人大报备1份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内容为《长宁区鼓励科技创新政策的实施办法》,市政府予以审查通过,准予备案,有效地保障和促进了依法行政。组织并完成了全区性的存量规范性文件的集中录入和新增规范性文件即时录入工作,在全市录入工作中走在前列,有序推进了全市统一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库”的建立,促进政府法制信息化建设助力智慧政府建设。
3.完善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为完善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经过广泛招募,遴选了三名法学专家和律师担任区政府法律顾问,制定了《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兼职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了区政府兼职法律顾问的选聘和管理工作,并举行了区政府兼职法律顾问聘任仪式,标志着在全区各部门法律顾问全覆盖的基础上,长宁区政府依法行政再添“智库”。
(二)提升政务效能,大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1.全力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在全市率先推出企业注册“一表制”试点,将原来开办餐饮企业所需的10张表、25件材料中的相同要素整合到“一张表”,避免了重复填报、重复提交。率先打造上门服务“移动窗口”,推动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全程网办,实现企业“零跑动”,办理时间从至少30个工作日压缩至最多5个工作日。推行“一窗通”服务平台,开办企业时间由22天压缩至3天,成功实现注册登记全程电子化。大力开展“双减半”工作,对全区582项审批事项逐一压减,截至目前,办理承诺时间压减率为57.3%,申请材料压减率为50.4%,提出105项“零材料提交”事项清单。大力推进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建设,推动60类电子证照数据应用落地,全面提升政务服务线上线下用户体验。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化建设26项重点任务落地,信息基础设施能级不断提升,智慧政务体系正在形成,我区智慧城市发展水平排名全市前三。围绕全市打响“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品牌,推动全区266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面接入,95%的涉企审批和服务事项实现“一次办成”,围绕“3+2”重点产业,推出47类情景式主题服务。
2.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围绕重大改革、重大活动和重点领域深化公开内容,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加强门户网站与主流媒体、新媒体的协同联动,运用多种方式解读优化营商环境、城市精细化管理、外商投资、中小学招生等重点政策,及时回应网络热点事件。细化“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分类公开“双随机”检查清单、工作方案及检查结果。依法依规做好依政府信息申请工作,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行政务“五公开”,截止到2019年度11月,区政务信息主动公开率达88.21%。
3.持续推进投资贸易便利化。与市市场监管局签订《推动改革创新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合作备忘录》,将“一证多址”登记改革拓展至食品经营许可领域,新设分支机构办理时间从平均20个工作日缩短至最快当日办好。率先实现“一照两证联办”,对符合条件的食品经营企业,实现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酒类零售许可证合并受理、同步审批。率先探索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一证多址”试点,实现“一张营业执照、多个经营地址、一次行政许可”,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我区“一照多址”“一证多址”改革、跨区域网络市场协同监管、“验放分离、零等待”等创新举措,先后三次获得国务院通报表扬。我区还被授予上海服务贸易创新示范区。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项目被评为上海市“依法治市”十大优秀案例。推动在全市率先成立互联网审判庭,集中受理涉互联网的民商事案件,已受理1264件,审结1255件,53件实现“全程在线”审理。
(三)提升执法能力,强化对行政行为的有效监督
1.进一步加强执法行为规范。推动各执法部门加强制度建设,有效细化量化行政处罚标准,合理确定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区内平台共归集16个部门的许可、行政处罚信息16045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试点以来,5家单位21项告知承诺试点项目陆续落地,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进随机抽查与信用监管、综合监管相互联动,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广泛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执法,加大在“食品安全”、“城市管理”和“教育卫生”三个领域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对无证无照经营、非法棋牌室、私人影院、群租等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形成长效监管机制。完善执法证申领及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证培训、考试及申领流程,全年共组织培训3次,共办理新增行政执法证268张,审验、更换行政执法证211张。
2.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机制。落实专人接处行政复议案件,实现复议申请“只跑一次”。做好行政执法行为的制约监督,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信息共享互换、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机制。至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城管执法局等单位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采取各单位自查和区司法局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发现和整改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大力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
3.全面履行行政复议法定职责。截止2019年11月,区政府共收到各类行政复议案件87件,行政复议的案件数量与去年相比减少28%。已审结的76件(含去年存案9件),维持44件、终止18件、驳回2件 、不予受理12件,发出法制监督建议书1件。既保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严肃性,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针对区政府的行政诉讼案件8件,案件内容主要涉及不服复议决定和不予受理决定,不服区政府作出的拆违决定,其中4件法院已判决维持,4件尚在审理中。实行行政复议案件网上系统录入和复议结果网上公开。贯彻实施《长宁区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和旁听工作的实施意见》,继续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截止11月底止,共有6个部门22人次的负责人出庭应诉。
4.进一步加强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推动美团点评通过“天眼”系统主动下线1万余户证照不全商户,依托“天网”系统对本市入网食品经营者资格审查,确保在美团上的食品经营者100%有证有照。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处置涉及“盒马鲜生”“迪卡侬”等十余家大型企业的“职业打假人”敲诈勒索案件、依法严惩恶意“刷单”骗取电商网站返利等互联网类型刑事犯罪,破获国产模型品牌仿冒“高达”案等产权保护案件,有效维护了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营造了公平竞争环境。
(四)提升保障能级,法治化营商环境高质便企
1.提升服务企业站位。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对接市“民营经济27条”等政策,制定《长宁区深化改革创新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19年出台《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长宁区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实施办法》等制度性安排。区委2018、2019年连续两年将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重点调研课题,形成一系列服务营商的项目举措,有效利用局处中心组学习,邀请专家开展“世行营商环境评估的方法论及长宁的借鉴”法治报告。顺利通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和国务院营商环境督查,积极争创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先行区,努力使法治成为长宁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
2.加强涉企权益保护。率先实施《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对辖区内20家企业予以免罚,为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创新企业成长初期提供宽容的制度环境。承接国家司法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将21项行政事项纳入试点方案,进一步深化“减证便民”。对企业收费进行自查自纠,排查整改企业服务捆绑收费事项,努力减低企业经营成本。制定长宁区政务诚信工作计划。设立税务新办企业专属服务区,“新办企业”当天办,动态更新长宁《服务民营企业政策索引》《企业服务政策汇编》《投资指南》,开设“投资in长宁”公众号,做好线上线下涉企政策集成发布,政务主动公开率与去年同期相比较提高7.45个百分点。深入开展“访千企”工作,实“一企一档”工作,做深“企业问题清单”“政府服务清单”工作机制,2019年以来各街镇联系企业诉求解决率95.20%。
3.推动法治服务成效。坚持线上12348法网、线中12348法律服务热线与线下实体窗口服务资源相结合。探索设立公证处“民营企业服务专窗”,全面开展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长宁服务企业大讲堂、街镇、楼宇(小区)两级劳动关系维权网络和工会职工法律援助服务站等平台,有效发挥职工法律保障作用。整合区工商联专家律师团、民商事调解委员会和企业家法律服务站作用,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引导律师积极参与商会、街道工会职工法律援助服务站、民营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等工作。探索司法所和市场所“所所联动”,建立“区消调委+驻所调解工作室”工作格局,截止2019年11月,区民商事调委会成功化解矛盾61件,协议金额758余万元。结合上海市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引导企业在创建中预防劳资纠纷。出台《关于开展消费纠纷联动调解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实施意见》,今年区各调解组织成功调处各类民营企业矛盾纠纷894起。率先发布“互联网+生鲜”团体标准和“在线旅游平台旅行社产品(境内)退赔服务规范”,成立“长宁区网络经营企业消费维权诚信联盟”,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不断健全。
二、存在不足和原因
(一)思想认识上,重视程度还没有充分转为工作力度
法治政府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统筹执法、守法、普法协调发力、综合施策。长宁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形成了一定的机制,但各部门协同发力,合力推进力度尚需加强,基层法治建设的推进也存在大量的人员缺口和能力瓶颈。市委依法治市办发起成立若干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先行区的倡议,长宁率先响应。自申请以来,“一照多址”“一证多址”“验放分离、零等待”等改革举措成效明显,税务法制协调保障委员会等有效运作,但对标世行营商环境指标体系,对接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共同体,长宁部分工作还发力不足,例如,证明事项告知承诺试点以来,5家单位21项告知承诺试点项目陆续落地,但受限于中央和市级授权范围,区层面作为政策执行而非制定主体,缺乏改革主动权。同时,作为先行区的申请单位,在对接进博保障等上海和全国的中心工作上,参与深度还不够。
(二)责任落实上,考评设计要求还不能充分回应法治政府建设的需求
目前,长宁实施《推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将“依法治区”纳入全区年度绩效考核评价体系,通过一定的依法治区分值中对各部门落实法治政府创建、全面依法治区、法治宣传和依法行政工作等各项情况进行考评,逐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但在考核考评中,分值还相对偏少,对干部考核、考察的指标设计还不够科学、考核维度还不够多元、考核方式还不够丰富。
(三)政务服务上,政策供给度还没有充分对应改革红利需求度
政策制定针对性有待提高,政策实施衔接有待顺畅。如申请政府项目时,在长篇政务信息中寻找关键信息和申报材料,增加了企业掌握政策、申请资金和享受政策优惠的难度,而委托中介机构,又增加了企业成本。政策分散于各部门,存在壁垒现象。例如“一照多址”以地址备案网点登记取代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市场监管局与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对“一照多址”备案网点经营主体认定不一。试点政策的适用范围也有待扩大,“一照多址”目前只在“互联网+生活性服务业”实行,“一证多址”也只试点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全市范围内“一照多址”备案互认未能实现。服务企业资源较为分散,缺乏全区性企业服务平台,产业政策、财政扶持政策、科技政策等由各部门负责,存在“政出多门”现象。
(四)依法履职上,执法司法的精准度没有充分匹配公平正义的满意度
基层执法水平和力量还存在一定不足,执法监督还一定程度存在盲区,个别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未履行事先告知义务;有的该适用普通程序的,却适用了简易程序。“两法衔接”机制尚存在瓶颈,行刑衔接中司法机关处理的相关案件只有小部分是通过行政部门移送,司法机关和相关行政机关之间的衔接联动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健全。《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发布,为达到多诉求的最大公约数,提供了有效解决方案,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执法部门的执法压力,传达了明确的审慎包容执法理念,然而免罚清单的覆盖面还留有不少空白,民营企业对打造免罚清单升级版的呼声也日益高涨。
(五)法治保障上,法律服务的成就感没有充分转为企业、民众的法治获得感
目前,各类市场主体对法律服务的要求日益增长,但法律服务水平与市场主体空前的法律服务需求相比,还不能完全适应,随着涉企矛盾纠纷的日益复杂化,法治力量专业化要求越来越高,仅以基层街道、居委人民调解员为代表,普遍缺少专业背景,对于一些疑难专业问题,调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长宁区依托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开展了“促进企业重大改革调整中劳动关系稳定”的相关工作,但地区中小企业的法律服务整体覆盖率还有待提高,区域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职能也有待进一步整合。与社区智能安防不断推进相比,本区的270幢商务楼宇智能安防建设略显滞后。部分商圈楼宇出于成本考虑,为了追求经济效益,有时忽略了公共安全。
三、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
(一)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战略地位,积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工作任务及《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明确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总体目标,增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责任感、紧迫感,逐项抓好落实。区政府每年召开相关工作动员部署会,推进依法治区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重大事项,将法治责任建设制与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党风廉政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把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区政府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2019年,更是依托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执法、司法、守法普法三个协调小组,协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等工作。
(二)落实法治建设领导责任制
区政府每年确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具体措施以及职责分工,有效利用局处中心组学习,开展法治讲座,两年来各类法治讲座覆盖2000余人次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持续深化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律书架,2019年为87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进一步充实了《中国宪法事例研究》、《大国宪制》等书籍。做好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宪法知识考核,全区处级以下(含处级)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处级以下(含处级)工作人员全员参加,共计2231人次参与考核。区政府修订完善了《长宁区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和旁听工作的实施意见》,每年均组织由局级干部带队、全区各部门行政首长参加的行政诉讼案件旁听工作,有效实现首长出庭、首长旁听、讲评交流“三合一”,有力强化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迈向深入
依据市委依法治市办和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要求,区政府于今年8召开“2019年长宁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动员部署会”,制定创建方案,明确创建的责任分工,区内34家单位对标《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开展了“8项一级指标、33项二级指标、95项三级指标”的自查,进行了法治政府创建综合示范和单项创建的申报,单项创建项目是区市场局的深化“一照多址”、“一证多址”改革,该项目被中共上海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向中央依法治国办进行了推荐,现已进入中央依法治国办组织的实地核查阶段,区政府全力以赴做好迎接专家实地评估各项准备工作。
四、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聚焦行动效果,以更高标准完善顶层建设
要进一步理顺全面法治政府建设运行工作机制,明确发力点。通过督查、学习等,促进关键少数真正转变到主动创建设、主动变革、主动带头上来。加强信息报送、培训和考核等基础机制,推动区级各部门及街镇进一步完善法治保障机制,合力运行机制,有效解决法治建设力量仍较薄弱的现实情况。积极落实市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共同体建设重点任务,围绕航空服务业、互联网+生活性服务业、时尚创意、人工智能等重点产业加快发展,努力争取国家及市层面概括式授权。主动对接世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要求,争取更多改革举措先行先试,为深化全市营商环境改革提供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加强涉外法律服务,积极参与域外法律查明服务和进博会法治保障等相关工作。
(二)聚焦责任落实,以更严要求确保科学决策
要进一步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把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快构建决策科学力运行机制,切实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进一步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强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合法性审查、终身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等机制,确保决策程序正当。强化干部依法行政意识、主动服务意识,以优化年度绩效考核体系为出发点,依托“干部综合信息系统”等信息化管理平台,探索实行更加完善的考核内容体系,建立法治政府考核、优化营商环境多元的考察方法体系,实现历史地全面地辩证地评价干部的工作实绩,努力形成以个人工作开展与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落实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绩效考核相结合为导向的考核机制,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
(三)聚焦改革红利,以更大力度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持续提高政策针对性,将企业感受、市场主体评价作为检验政策实效的标尺。用好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的平台功能,持续记录、追踪和改善法治化营商环境。完善本区营商环境方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重点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市场秩序建设、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及行政效率提升等方面的政策供给。推动相关政策法规和制度机制完善,支持长宁区深化“一照多址”“一证多址”改革,实施行业监管团体标准、加强跨区域网络市场协同监管和优化海外人才来华工作许可等各项改革工作取得新突破。探索拓展区行政服务中心物理空间,整合功能、延伸服务,加强涉企优惠政策服务专窗,努力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人才引进、融资服务、法律咨询等综合性集中服务,实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相关事项“一口受理、一窗通办”。
(四)聚焦公平正义,以更活方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更加注重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着重强化公职人员的法治意识,通过可执行、可量化、可追责的行政执法体系,倒逼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运用能力的提升。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重点公开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行政征收等执法活动中的履行职责情况,积极探索执法投诉和执法结果公开制度。探索“互联网+监管”模式,依托市场监管局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全面归集各类监管信息,推进“双随机”“双告知”、监管预警和联合惩戒,实现协同监管、精准监管、智能监管。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行政执法公示和全过程记录,增强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完善行刑衔接联动中心建设,合力打击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违法犯罪。组织开展保护民营企业执法和食品药品监管执法等专项督察,最大限度减少执法对市场活动的负面影响。
(五)聚焦法治保障,以更强决心强化公共法律服务
继续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的专业支撑,充分借鉴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中国贸促会上海调解中心等的经验做法,着力培育更具竞争力和影响力的综合性、规模型商事调解机构。积极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律师调解等调解资源,以及仲裁、行政复议、行政裁决、公证等非诉讼纠纷解决资源,建立“一站式”非诉讼争议解决平台,推动实现与人民法院诉讼平台的对接,构建一体化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继续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多元供给,有效发挥好专业法律服务在新兴企业科创孵化、创新创业等方面的“法治体检”保障作用,指导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围绕公司治理、合同合规、劳动用工风险防范、知识产权保护等多个方面对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设“一站式”民营企业窗口。在全区270栋商务楼实现智能安防覆盖,筑牢安全“防火墙”。
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