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和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财政局
  • 索引号:SY0024383560202600009
  •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财务
  • 发文字号:长财〔2026〕10号
  • 发布日期:2026-03-20

各预算主管部门、预算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内控管理建设,切实做好我区2025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和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25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和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沪财会〔2026〕11 号)的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主体责任

各预算主管部门、预算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和内部控制报告编制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时间节点,层层落实责任,确保符合条件的单位“应评尽评”“应报尽报”,有序推进内部控制评价和内部控制报告的编制、汇总、审核、报送、分析、应用等工作。要落实内部财会监督主体责任,积极推进单位内控体系建设、实施与评价,实现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和内部控制评价牵头部门(岗位)相互分离,做好内部控制评价和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

二、加强统筹协调,同步开展评价和编报

各预算主管部门、预算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的实际情况,同步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和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

(一)分层分级推进评价工作。

开展内部控制评价是内部控制工作的关键环节,评价报告是内部控制报告的重要内容。各预算主管部门应当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在基本指标体系(详见附件1)的基础上,细化形成本部门内部控制评价补充指标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评价补充指标(详见附件2),并对所属单位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实施复核,出具复核意见。同时对本部门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整体情况进行评价。形成内部控制评价结果与评价报告。

各预算单位在开展本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时,应当根据主管部门制定的内部控制评价补充指标,结合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实际情况,可补充本单位内部控制评价指标。以能够反映内部控制真实情况的相关材料为支撑,对本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科学客观评价,形成单位内部控制评价结果与评价报告,并提交预算主管部门复核。

各街道(镇)及其所属单位可暂不开展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二)全面有序开展报告编制工作。

所有纳入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均需编报内部控制报告。各预算单位应当根据本年度内部控制工作实际开展情况,及时准确编制本单位《2025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详见附件3),报送内部控制报告应当包括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复核意见。各预算主管部门应对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进行审核和汇总,并编制填报《2025年度部门汇总内部控制报告》(详见附件4)。

三、加大审核力度,全面提升报告质量

各预算主管部门应当参照财政部《2025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审核指南》(附件 5 ), 加强对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并在内部控制报告中全面反映审核情况,未经审核的内部控制报告不得汇总上报。审核检查过程中要做好内部控制报告与部门决算、预算绩效管理、政府采购、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等工作的统筹协调,确保同口径数据的协调一致性。同时,应当抽取一定比例的所属单位对其内部控制建设情况、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和内部控制报告编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区财政局将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办法》的要求抽取一定比例的预算主管部门及所属单位,对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整体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四、按时汇总上报,严格落实保密要求

(一)严格保密要求。各预算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保密工作的相关要求,确定内部控制报告内容是否涉及敏感信息或涉密信息。确实不宜通过网络报送的涉密部门,及时向区财政局会计科申请报备,获取单机版软件进行填报。

(二)核实基础信息。各预算主管部门应当对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基础信息进行核对确认,如2025年度所属单位信息与2024年度相比发生变动,应填写《2025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单位信息修正表》(附件6),并于2026年3月24日前发送至 zhanghan@shcn.gov.cn 邮箱。

(三)完成系统填报。各预算单位可于2026年3月13日后,通过 360、谷歌、火狐等主流浏览器登录“上海财政网(网址: czj.sh.gov.cn) 一首页— 热点业务 - 2025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编报”入口,通过统一报表系统,按要求及时编制填报。

(四)报送时间要求。在安全保密前提下,各预算主管部门应于4月20日前在填报系统中报送汇总内部控制报告,并上传汇总内部控制报告的可编辑版本及加盖公章的封面扫描件。汇总报告应当由各预算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公章。采用单机版软件报送的预算主管部门应当将汇总内部控制报告的可编辑版本、加盖公章的封面扫描件,以及从单机版填报软件导出的 JIO 格式数据文件报送区财政局会计科。

区财政局联系人及电话:张罕 22051329

技术服务联系电话:54679568-24113

 

上海市长宁区财政局             

2026 年 3 月 20 日               

 

附件:1.2025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基本指标

             2.2025年度部门内部控制评价基本指标

             3.2025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

             4.2025年度部门汇总内部控制报告

             5.2025年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审核指南

             6.2025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单位信息修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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