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财政局关于2025年度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考核情况的报告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财政局
  • 索引号:SY0024383560202600012
  •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财务
  • 发文字号:长财〔2026〕14号
  • 发布日期:2026-05-06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

为加强对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 “采购中心”)的监督管理,促进集中采购工作科学、规范、高效运行,保障采购中心工作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上海市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区财政局组成考核小组,结合采购中心2025年度自查情况,采取随机抽查案卷、问卷调查和现场核查等形式,对采购中心2025年度政府采购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考核。经考核,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2025年度集中采购工作综合评定95.5分,考核等级为优。现将考核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区级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的通知》(沪财采〔2026〕7号)要求,区财政局于2026年2月28日下发《关于对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2025年度集中采购工作开展考核的通知》(长财〔2026〕8号),明确考核内容、标准与工作安排。

本次考核抽查采购中心2025年项目32个,占全年非涉密采购项目总数的20%以上,覆盖公开招标、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等全部采购方式,涵盖采购中心所有业务经办人员。考核小组随机选取采购人、供应商代表、评审专家各5名,以无记名调查问卷方式开展三方测评,测评结果按权重计入总分。

二、考核情况

(一)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政策情况

2025年,采购中心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坚持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依法依规完成集中采购任务。全面落实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扶持中小企业等政策功能,严格执行供应商信用查询与使用规定。经检查,2025年度采购中心未发现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未收到针对采购中心的投诉、检举、举报,从业人员无违法违纪情形。

(二)采购范围、采购项目执行情况

采购中心严格执行本市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规范承接预算单位委托任务,涉密信息化项目按规定采用邀请招标线下采购。2025年实施集中采购项目165个(不含涉密项目),预算总金额17.04亿元,实际采购金额16.72亿元,资金节约率1.86%。其中:货物类2.66亿元,服务类14.06亿元。全年公开招标率59%,采购信息公开率100%(涉密项目除外),项目执行率100%。经检查,2025年度采购中心未发生擅自提高采购限额标准、超预算采购、拖延推诿、转委托等问题。

(三)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执行情况

采购中心依法合理确定采购方式,非公开招标项目均按规定报批。全程依托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规范操作,落实主办、经办分工协作负责制,对采购需求编制、信息发布、专家抽取、资格审查、开标评标、录音录像、结果公告、合同见证、档案归集等关键环节实施全流程管控,整体程序规范、环节完整。经检查,2025年度未发现采购中心擅自变更采购方式、擅自中止或取消采购的行为。对客观原因需要变更、中止或取消的采购项目,采购中心均按照规定程序执行。同时检查发现,评标现场管理仍存在薄弱环节,部分评标会议期间现场人员通讯设备未按规定统一集中收纳管理,存在信息泄露风险隐患。

(四)内部管理监督制度建设情况

2025年,采购中心制定了《廉洁自律规定》《简易项目采购、涉密项目采购管理办法》,完善内控、保密、廉政、档案、人事等制度体系。实行岗位分设、相互制约,推进内部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强化党建引领与廉政教育,构建全方位监督制约机制。经检查,2025年度采购中心通过制定专项管理办法、完善多类制度体系,并以党建和廉政教育为抓手,构建了全方位监督制约机制。

(五)从业人员职业素质、服务态度与廉政自律情况

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学历层次整体较高,为业务开展提供了良好的专业支撑,通过定期学习、业务培训、案例研讨、专家指导等持续提升专业能力。严格执行采购程序,保障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享有平等地位,依规开展采购业务。规范处理供应商提出的质疑事项,按程序推进答复办理。全年严守廉洁纪律,无廉政问题及服务投诉。经检查,2025年度采购中心未发生因人员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问题造成不良事件。但从对采购人、供应商、评审专家多方调研的情况看,存在着两方面不足:一是部分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有所下降;二是对采购人的前期业务指导频率不足、深度不够。

(六)采购价格、质量与效率情况

2025年采购中心实施集中采购的项目预算总金额17.04亿元,实际采购金额16.72亿元,资金节约率1.86%。在当前财政紧平衡、强化预算管理的情况下,采购中心严格执行采购预算,发挥集中采购规模优势,采购价格基本低于市场平均水平。通过前期沟通、优化文件编制、规范平台操作等提升采购效率,采购周期基本符合采购人预期,各方反馈良好。经检查,2025年度采购预算金额与上年相比有所增长,但资金节约率有一定的下降。

(七)采购文件编制、公告与保存情况

采购中心能通过内控系统审核采购文件,编制流程指引与需求管理提示。除涉密项目外,采购信息、中标成交信息均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布,发布率100%。档案及时归档、电子与纸质同步管理,安全备份、查询便捷,多次配合监管部门及采购人调阅使用。经检查,2025年度采购中心在采购文件内控审核、信息公开、档案管理等方面运行规范、落实到位。但仍存在部分简易采购文件编制不够规范,精细化程度不高的短板。

(八)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及使用情况

采购中心严格落实政府采购信用管理要求,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资格审查、中标成交三个环节,全面开展信用查询核查工作,记录完整并规范留存,全年无流程疏漏,中标成交供应商均符合信用要求。经检查,2025年度未发现采购中心存在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方面的问题。

三、意见建议

(一)针对评标期间通讯设备未能按规定集中管理的问题,建议强化评标现场管控力度,严格落实通讯设备集中管理制度,从源头规避信息泄露,保证评标工作顺利开展。

(二)针对多方调研发现的服务质效不足、采购人前期业务指导不够深入的情况,建议首先强化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完善评价监督机制,提升服务质效。其次健全常态化、精准化指导机制,主动开展需求编制指导,提升采购前期工作质量。

(三)针对部分简易项目采购文件范本的针对性、精细化程度不高的情况,建议细化完善各类项目采购文件范本与操作要点,提升文件编制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上海市长宁区财政局                

2026 年 4 月 29 日                 

我要留言

留言选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