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预算部门、预算单位:
2024年度政府决算已经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依据《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财政部有关文件要求,决定开展2024年度部门(单位)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部门决算信息公开编制总体要求
部门(单位)决算是全面反映本部门(单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综合报告,是领导决策及宏观分析的重要依据。各预算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一个单位“一本预算、一本决算”的原则完成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数据的完整、真实、准确。2024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范围,应与2024年度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范围一致。
二、部门决算信息公开编制注意事项
(一)确保信息公开格式的规范性,按照区财政局统一制发的公开模板以及样张编制决算表和情况说明等。
(二)确保信息公开数据的完整性,按照模板细化公开“三公”经费决算说明,对于支出金额、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公务接待(包括接待外宾)批次及人次为0的,也需细化写明为0。
(三)确保信息公开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公开的数据应按照审计调整后金额填报,并保持决算表数据和情况说明数据前后一致。
三、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具体要求
(一)公开平台
1.本区集中公开平台
各预算部门、预算单位的财政决算信息,均应在法定期限内在集中公开平台“上海长宁”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同时,各预算部门、预算单位还应将绩效信息公开内容、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公开内容分别在 “上海长宁”门户网站绩效专栏和资产专栏同步公开。
2.本部门、本单位网站
有网站的预算部门、预算单位需在网站首页醒目位置同步联动公开财政决算信息(没有网站的除外)。
(二)公开名称
部门:上海市长宁区XXX2024年度部门决算(注:部门名称需与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中名称保持一致)
单位:上海市长宁区XXX单位2024年度决算(注: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名称需分别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中名称保持一致,如单位为主管部门应在其后+“(本级)”)。
(三)公开内容
1.决算信息公开内容。各预算部门、预算单位需按照统一公开样张编制2024年度决算信息公开内容,统一为1个文本,文本内容包括概况、报表、情况说明、名词解释。
2.绩效信息公开内容。各预算单位应将2024年度所有财政支出项目的绩效自评表汇总形成一个名为《****(单位)2024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的PDF文件(涉密信息、敏感信息除外)。各预算部门应汇总本部及下属单位《****(单位)2024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的PDF文件进行公开。
3.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公开内容。各预算部门、预算单位需按照统一公开样张编制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公开内容,统一为1个文本,文本内容包括资产负债情况表和车辆、房屋特殊占用情况说明。
(四)公开格式
1.决算板块公开格式:预算部门和预算单位决算公开文本需转化为PDF格式,并在“部门预决算”板块中公开。
2.绩效板块公开格式:预算部门汇总本部及下属单位《****(单位)2024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的PDF文件在“区级部门预算绩效”板块同步公开。
3.资产板块公开格式:预算部门和预算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公开文本需转化为PDF格式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公开”板块同步公开。
(五)公开时间
区财政局将于2025年9月10日完成各预算部门决算批复。各预算部门应于2025年9月18日前完成所属单位决算批复工作。
各预算部门应在2025年9月25日前完成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各预算单位应在预算主管部门批复单位决算后20日内完成单位决算信息公开。
(六)公开路径
1.决算板块公开路径:“上海长宁”门户首页--政务公开--财政公开--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
2.绩效板块公开路径:“上海长宁”门户首页--政务公开--财政公开--财政预决算--区级部门预算绩效
3.资产板块公开路径:“上海长宁”门户首页----政务公开--财政公开--财政预决算--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公开
联系方式:1.部门(单位)决算报表及说明等口径
国库科 许青 22051323
2.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相关口径和操作
监督评价科 何积君 22051320
3.政府采购支出情况相关口径和操作/
资产情况相关口径和操作
采管办 刘海莉 22051328
特此通知。
上海市长宁区财政局
2025年8月29日
附件: 1.部门决算公开模板(区级)
2.单位决算公开模板(区级)
3.部门(单位)决算公开文本格式
4.部门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公开模板(区级)
5.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公开模板(区级)
6.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操作手册_绩效自评价导出_部门用户
7.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操作手册_绩效自评价导出_单位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