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财政局关于《长宁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长宁区2025年预算(草案)的初步审查意见》的反馈情况报告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财政局
  • 索引号:SY0024383560202500001
  •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财务
  • 发文字号:长财〔2025〕1号
  • 发布日期:2025-01-02

长宁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长宁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长宁区2025年预算(草案)的初步审查意见》(下简称《初步审查意见》)已收悉,经认真学习并研究,现就《初步审查意见》提出的问题,反馈如下:

一、关于“加强重点项目财力保障”

我们将充分吸纳《初步审查意见》的建议,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科学研判经济运行发展趋势,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守正创新、先立后破,系统集成、协同配合,加大财政支出强度,加强重点领域保障,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2025年预算安排遵循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原则,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强化精准投放,助力科技创新赋能产业发展,持续提升我区重点特色产业整体能级和发展韧性。支持加快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提升“3+3”产业发展基础,大力激发科技创新动力,巩固扩大长宁数字发展优势;支持推进科创母基金三期基金设立,建立高新技术企业梯度培育机制。

二、关于“深化全面预算绩效管理”

我们将充分吸纳《初步审查意见》的建议,2025年根据全市统一部署,着力推动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提质增效,努力实现降本增效、形成标准、优化管理、深化改革的目标。进一步加大事前绩效评估力度,推动事前绩效评估和预算管理深度融合。进一步健全结果应用机制,将评估结果和成本预算绩效分析结果作为预算安排和完善政策的依据,不断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三、关于“优化完善预算草案内容”

我们将充分吸纳《初步审查意见》的建议,进一步细化完善2025年预算(草案)报告政府债务等内容。例如:预算(草案)报告中增加2024年获批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的用途;2025年提交人代会审议的预算(草案)附件材料中对预算支出出现大幅增减变动的科目解释说明变动原因。

特此报告。

长宁区财政局             

2025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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