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2025年度长宁区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有关事项的通知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财政局
  • 索引号:SY0024383560202400007
  •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财务
  • 发文字号:长财〔2024〕5号
  • 发布日期:2024-02-01

各预算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根据《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办法》(财行〔2015〕1 号)和《上海市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实施细则》(沪财行〔2015〕41 号)等相关要求,我区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上海龙柏饭店有限公司等7家服务企业作为2024-2025年度长宁区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入围供应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举办的会议,原则上应在区机关大厦会议室及本单位、本系统内部会议室召开。确需在上述场所以外举办的,应当在会议定点场所召开。

二、各单位应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党政机关要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坚持厉行节约、规范简朴、务实高效的原则,精简会议安排,严控会议规模,严格按规定的会议类别执行会议费开支标准。

三、会议费应当纳入部门预算,并单独列示。各单位应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进行经费细化,选择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采购目录C22990000(其他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并通过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履行订单下达、合同签订、费用支付等程序。会议费的支付,应当以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并按协议价格进行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结算。

四、本轮入围的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服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并在全国党政机关范围内实行资源共享。根据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相关规定,至框架协议期满前,供应商可以按照征集公告要求,随时申请加入框架协议。各单位可至上海市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查询最新的入围供应商信息。

五、事业单位应参照执行。各单位在执行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反映。(联系人:刘海莉,联系电话:22051328)

 

长宁区财政局             

2024年1月23日           

 

附件:2024-2025年度长宁区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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