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长宁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请示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索引号:SY053017327580202300004
  •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政务公开
  • 发文字号:长卫健发 〔2022〕102号
  • 发布日期:2022-12-28

长宁区区政府: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不断提高区域医疗质量和水平,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根据市医改相关文件要求,结合长宁区实际,拟成立长宁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已征询各单位意见建议。根据各单位反馈,现对拟成立的长宁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建议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 张伟   区长

常务副组长: 陈颖   副区长

副  组  长: 徐海生 区府办

成员(以姓氏笔画排序):

叶鹏举 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田  慧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向可扬 区医疗保障局局长

孙  斌 区卫生健康委主任

张  源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金晓绮 区财政局局长

骆  乐 区商务委主任

倪佳慧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詹  镭 区科委主任

区编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主任由孙斌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张戎,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朱灵芳担任。今后,领导小组副组长、成员及办公室主任、副主任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妥否,请批示。

上海市长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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