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镇)、临空办
各街道(镇)、临空办:
为了推进落实“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理念,贯彻落实区委关于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精品城区的精神,打造亲民便民、宜乐宜游的新型公共空间,现拟按照《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中打造“十五分钟生活圈”的要求,以“微旅游、慢生活”为导向,开展区级“家门口的好去处”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家门口的好去处”定义
“家门口的好去处”是指位于社区周边,依托丰富的文化、娱乐、健身、游憩、绿化、商业、餐饮、农业等资源,提供文化旅游产品和配套公共服务,具有主题特色和复合功能,具备明确的管理主体,充分考虑社区参与的公共空间,不包括国家A级景区、历史风貌街区、特色休闲街区等类型。
二、工作重点
(一)把最好的资源留给人民。挖掘人民身边的城市“微空间”,让设计师提升空间品质,让艺术家营造空间美观,让企业家培育空间品牌,让市民群众拥有更多高品位的休闲好去处,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更加注重“城市微更新·点亮新生活”。坚持以人的尺度,注入文化旅游元素,突出街区营造的专业性、城市设计的审美性、社区发展的自治性,精雕细琢每一个细节、每一寸草木,让市民在家门口就能寻得休闲好去处,体验美好新生活。
(三)更加注重文化旅游差异化体验。提升社区宜居景观,开放厂区体验空间,创新园区休闲业态,激活社区文化魅力,促进公共服务设施再布局和微更新,深挖“家门口的好去处”背后的故事,凸显上海都市旅游的烟火味、人情味、好滋味。
(四)更加注重公共性和复合型。依托社区周边高校、园区、企业等的科技、创意、文化资源、提供“生活、实践、创意”共享、“园区、校区、社区”融合、“业态、形态、生态、文态”复合等跨界共享、融合复合的新型文化旅游产品和公共服务空间,推动社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三、认定原则
区级“家门口的好去处”的创建,应遵循“开放互动、便捷可达、共建共享、特色鲜明”的原则。
(一)开放互动。“家门口的好去处”是为居民和游客提供交流互动场景的公共空间,有利于居民和游客进入,并能够调动居民参与热情,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二)便捷可达。“家门口的好去处”应满足“社区周边”的区位要求,并实现与都市交通体系的有效衔接。
(三)共建共享。“家门口的好去处”应充分落实社区共建、成果共享的理念,提升本地居民“主人翁”意识,增强本地居民获得感。
(四)特色鲜明。“家门口的好去处”应充分挖掘区域文化特色,形成文化旅游吸引物,提炼具有区域代表性的文旅符号。
四、认定条件
(一)近三年未发生重大生态环境破坏事故;
(二)近三年未发生旅游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三)具有明确的管理主体和空间范围;
(四)位于居住社区周边,居民便捷可达;
(五)依托家门口的社区、厂区、园区、街区、公共服务空间等“微旅游”空间;
(六)推出体现本区域特色的文化旅游内容和活动;
(七)具有旅游公共服务功能,形成城市旅游导览服务末梢,提供更加便捷的咨询导览、志愿讲解等旅游“微服务”;
(八)合理布局公共卫生设施;
(九)保持区域内环境美化、整洁卫生、设施完好;
(十)具备规范有效的管理制度,游客投诉渠道通畅,反馈机制及时有效。
五、认定程序
(一)自愿申报。秉承自愿申报原则,注重发挥认定条件的引导作用,由各单位自愿开展区级“家门口的好去处”的创建、申报工作,原则上每家单位推荐的“家门口的好去处”不超过3处。
(二)市民投票和评审。区文旅局根据认定条件的有关要求开展初审,符合条件并通过初审的,将开展线上市民投票活动,同时,区文旅局将委托相关专家团队对创建单位开展综合评估,以市民投票结果为主要依据,结合专家意见,评出2022年区级“家门口好去处”。
(三)发布公告。由区文旅局发布认定公告。
六、时间安排
(一)即日起,开展自愿申报。请于8月30日前,将《长宁区“家门口的好去处”》申报材料报送区文旅局。
(二)9月上旬,开展市民投票和专家评审,并确定长宁区“家门口的好去处”名单。
(三)9月中旬完成认定工作,并发布公告。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区级“家门口的好去处”将作为推荐上海市民“家门口的好去处”依据。
特此通知。
联系人:周 萍 联系电话:22051115
附件:长宁区“家门口的好去处”认定书
长宁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9月10日
长宁区“家门口的好去处”
认定报告书
区 域 名 称
申 请 单 位
长宁区文化和旅游局
目 录
一、长宁区“家门口的好去处”认定条件审核………………2
二、长宁区“家门口的好去处”申请报告……………………4
(一)“家门口的好去处”简况 …………………………4
(二)“家门口的好去处”申请 …………………………7
(三)“家门口的好去处”评定机构审核意见 ……………7
一、长宁区“家门口的好去处”认定条件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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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条件 |
是否达标 |
审核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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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意见 |
初评意见 |
评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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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1 |
00001近三年未发生重大生态环境破坏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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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检查 |
000012 |
00001近三年未发生旅游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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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检查 |
000013 |
00001具有明确的管理主体和空间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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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现场检查 |
000014 |
00001位于本市居住社区周边,居民便捷可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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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现场检查 |
000015 |
00001依托市民家门口的社区、厂区、园区、街区、公共服务空间等“微旅游”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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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 |
000016 |
00001推出体现本区域特色的文化旅游内容和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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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现场检查 |
000017 |
00001具有旅游公共服务功能,形成城市旅游导览服务末梢,提供更加便捷的咨询导览、志愿讲解等旅游“微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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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现场检查 |
000018 |
00001合理布局公共卫生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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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 |
000019 |
00001保持区域内环境美化、整洁卫生、设施完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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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现场检查 |
0000110 |
00001具备规范有效的管理制度,游客投诉渠道通畅,反馈机制及时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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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检查 |
二、长宁区“家门口的好去处”申请报告
(一)长宁区“家门口的好去处”简况(由申报单位填写)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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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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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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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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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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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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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
(1) (2)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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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 责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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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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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区、街(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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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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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界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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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人员 |
总人数 |
人 |
导游(讲解)人员 |
人 |
安保人员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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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 |
人 |
咨询服务人员 |
人 |
环卫人员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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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 接待 情况 |
接待游客人数 |
万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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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入境游客数 |
万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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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业 时间 |
自 年 月开始接待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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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家门口的好去处”概况(体现“好去处”特色的常设和专项文旅活动项目的名称、内容、活动方式;文创产品、纪念品等旅游购物品名称;特色旅游线路名称、内容;夜间文旅休闲游憩活动名称、内容、活动方式等)
3、“家门口的好去处”管理情况(市场营销、风貌和环境保护、市场监管、旅游投诉的相关举措及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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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长宁区“家门口的好去处”申请(由申报单位填写)
根据开展长宁区“家门口的好去处”工作有关规定,本区域申请长宁区“家门口的好去处”。 本区域明确并将遵守下列准则: (1)全面填写申请报告的各项数据,对其真实性负责。 (2)同意按照长宁区“家门口的好去处”评定机构的决定,确定本区域的认定结果。如有异议,服从长宁区“家门口的好去处”评定机构的最终裁决。
本示范区域负责人签字: 本示范区域管理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
(三)长宁区“家门口的好去处”认定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长宁区文化和旅游局(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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