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长宁区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长宁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请示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文化和旅游局
  • 索引号:SYMB2F308480202200047
  •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 发文字号:长文旅〔2022〕21号
  • 发布日期:2022-08-03

区委:

2021年7月,文化和旅游部、财政部正式发文认定上海市长宁区获评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根据《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文旅公共发〔2021〕21号)、《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管理办法》《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复核工作的通知》(公共函〔2021〕13号)文件精神,为巩固长宁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成果,进一步推动示范区创新发展,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对于示范区城市人民政府是示范区创新发展的责任主体,应建立推动示范区创新发展的领导和组织实施机制的相关要求,拟将“长宁区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长宁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建议名单如下:

一、领导小组建议人员名单

组  长:张  伟     区长

副组长:潘国力     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陈  颖     副区长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  炜     新泾镇镇长

王广辉     区残联理事长

王慧颖     区妇联主席

孔令琦     团区委副书记

邓大伟     区建设管理委主任

叶鹏举     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田  慧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新闻办主任

朱剑伟     区文化旅游局局长

朱强华     新华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于朋     华阳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汉江     区国资委主任

刘丽萍     北新泾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嘉峰     天山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双珑     区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

李世樑     区地区办主任

杨建安     区府办副主任、区机管局局长

沈  昕     区民政局局长

沈建忠     区房管局局长

宋妮妮     周家桥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  源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平浔     区统计局局长

邵春安     区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区行政学院常务副院长

范立华     区公安分局政委

金卫峰     区绿化市容局局长

金晓绮     区财政局局长

周  薇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文明办主任

骆  乐     区商务委主任

夏俊祺     仙霞新村街道办事处主任

顾耀军     区委办主任

倪佳慧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徐  玲     江苏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徐姗姗     区审计局局长

徐海生     区府办主任

郭  凯     虹桥街道办事处主任

郭  海     区规划资源局局长

蒋丽萍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区台办主任

程礼兵     区人民武装部政委

程遐梁     区体育局局长

焦文艳     程家桥街道办事处主任

詹  镭     区科委主任

熊秋菊     区教育局局长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议名单

长宁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文化旅游局,办公室主任由朱剑伟同志兼任。

今后,长宁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主任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以上内容已经区委组织部、区府办同意,现提请区委审议。

当否,请批示。

附件:

1.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管理办法

2.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复核工作的通知

3.组织部关于非常设机构成立、调整的审核意见

4. 非常设领导机构成立(调整)预审表

上海市长宁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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