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推进第三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持续提升城管执法领域环境污染问题执法成效,聚焦生态环保领域易发高发违法行为,根据市城管执法局关于开展2024年生态环保专项执法整治行动的部署要求,现决定开展本区城管执法系统2024年生态环保专项执法整治行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结合第三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期间发现和通报的违法问题,开展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单位排查整治,严格查处扬尘污染、噪音污染、餐饮油烟污染、严控露天焚烧,加强河道环境治理、“一江一河”滨水公共空间打造,全链条打击建筑垃圾违法行为,推进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要求,推动提升区域生态环境执法实效。
二、重点任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依法严格查处各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
(一) 加强大气污染治理
1.扬尘污染防治。聚焦建筑工地等易产生扬尘场所,结合在建工地专项执法行动方案,依托文明施工小程序、扬尘在线监测系统等技术手段,重点查处“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施工工地未设置硬质围挡,或未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等违法行为。
2.噪声污染防治。有效查处夜间施工噪声扰民等违法行为;开展沿街商户分级分类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沿街店铺从事金属切割、石材和木材加工等噪声污染行为,提升城管执法领域社会噪音防治实效。
3.餐饮油烟污染防治。梳理研判居民区、餐饮业集中区域的油烟防治情况,结合市民投诉件,明确油烟防治问题突出点位,重点查处“饮食服务业的经营者未按规定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未保持设施正常运行”等违法行为;加大对夏、秋季晚间辖区易发的违规占道经营夜排档、烧烤摊问题的执法整治力度,提升市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二) 加强水环境污染治理
1.河道环境污染防治。聚焦辖区河道及周边区域的易发环境污染问题,加强巡查发现,加大查处力度、严格执法办案,严格查处在河道范围及周边区域倾倒工业、建筑废弃物,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清洗装贮过油类或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车辆及容器,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搭建建(构)筑物等违法行为。
2.滨水公共空间执法监管。聚焦辖区苏州河沿岸滨水公共空间,持续提升对擅自搭建建(构)筑物,擅自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向河道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排放机动车清洗产生的油污、淤泥及其他污物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三)加强土壤污染治理
1.加强建筑垃圾全链条执法监管。加强对建筑垃圾源头产生、车船运输、消纳处置环节的全链条执法。重点开展对源头产生环节易发的未按规定申报工程渣土处置方案报备案、无处置证出土、委托未取得运输许可证的单位运输工程渣土等违法行为查处;加强对沿街商户装修垃圾的执法监管,及时发现并查处擅自堆放、倾倒、处置问题。持续推进对车船运输环节易发的无证运输、承运未取得处置证的工程渣土、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跑冒滴漏”等问题的查处。严格查处消纳处置环节易发的擅自倾倒、堆放、处置建筑垃圾等违法行为。
2.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要求。依托“城管执法进社区”平台,强化对住宅小区未落实垃圾分类要求问题的检查发现,严处物业服务企业未规范设置分类容器、未保持周边环境整洁、未分类驳运等问题,严查社区居民违规投放行为;提高社区居民、沿街商户等投放主体、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企业遵守分类要求的主体意识,推动形成居民自治、社会各界共治共管的格局,严格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要求。
三、实施阶段
本次专项执法整治行动从即日起至2024年12月底。
(一)行动启动阶段(即日起至10月15日)。各中队对照区局专项行动工作通知,细化制定符合辖区执法工作特点的实施计划,明确工作要求,专题部署推进。启动对建筑垃圾领域重点问题点位、餐饮油烟重点整治区域及市民重复投诉点位等市局下发的三张清单点位的执法检查,排摸掌握点位存在的各类生态环保问题。
(二)执法整治阶段(10月16日月至11 月底)。全面完成市局系统派发重点点位执法检查任务,及时发现、有效查处点位存在的大气污染、水环境污染、土壤污染问题,落实“应查尽查”“应立尽立”要求,执行销项管理模式,严格立案查处查实问题。
(三)巩固提升阶段(12月)。结合辖区情况,补齐工作短板,梳理总结经验成效,形成城管执法领域生态环保执法常态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强化环保领域执法履责。本次市局部署的生态环保专项执法整治行动是作为本市城管执法系统对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落实问题整改的一项重要举措,系统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本次全市城管执法系统开展生态环保专项执法整治行动的重要政治意义,以“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举一反三、反观自己”的态度,进一步强化生态环保领域的城管执法职责,结合对沿街商铺、在建工地的分级分类日常执法检查、结合管理部门案件线索移送、结合市民热线投诉等,对所查实认定的违法行为,按照“应查尽查”“应立尽立”要求,落实执法办案查处,充分体现城管执法部门在环保领域执法的履职尽责。
(二)切实完成系统执法检查任务。本次市局生态环保专项执法整治行动下发了建筑垃圾领域重点问题点位、餐饮油烟重点整治区域及市民重复投诉点位三张清单,并将清单所涉点位通过市局执法对象监管系统作执法检查任务派发,三张清单涉及长宁点位15个,其中建筑垃圾领域重点问题1个、餐饮油烟重点整治区域3个、市民重复投诉点位11个,涉及华阳、天山、仙霞、虹桥、程桥、新泾6个街镇中队。请各所涉中队严格按照系统明确的时间节点,与检查内容,根据现场检查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开展执法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餐饮油烟重点区域中涉及的重复投诉点位及10个市民重复投诉点位,情况属实的,严格落实立案查处,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应对抽查。对于在生态环保专项整治期间市局在系统中有关在建工地、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市容环境薄弱点位、重复投诉点位、油烟扰民重点点位等专项新派发执法检查任务,各所涉中队也要按照节点与相关要求,切实落实完成相应执法检查。
(三)切实落实环保领域投诉查处。生态环保专项执法整治行动期间,对于涉及大气污染、水环境污染、土壤污染等城管执法环保领域市民热线投诉,各中队要依责、依法落实投诉查处,特别是对于工地夜间施工噪音、工地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污染、毗邻居民区的餐饮店铺产生的油烟扰民等民生关切,尤其是重复投诉,各中队一定要从履责尽责角度开展投诉处置,具备立案条件的,落实办案处罚,守住履责底线,同时依托块内资源,强化综合处置,提高诉件处置实效,有效回应市民投诉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