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对上海骊宁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批复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索引号:SY0024380650202500048
  •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
  • 发文字号:长国资委〔2025〕30号
  • 发布日期:2025-05-23

上海服装(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报送的《关于上海服装(集团)有限公司拟受让上海骊宁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请示》(沪服集团〔2025〕12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司采用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受让上海服装集团浦宁物业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上海骊宁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请你司严格执行相关监管要求,开展后续工作,并于协议转让的经济行为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向区国资委报告。

 

 

上海市长宁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5年5月9日

 

我要留言

留言选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