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万宏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报送的《关于拟对上海航球电器厂2户对外投资企业进行强制清算的经济行为请示》(上万政〔2025〕14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司对上海航球电器厂2户对外投资企业上海航球特种链条厂和上海航球仪器仪表经销部进行强制清算。
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请你司严格执行相关监管的要求,开展后续工作,并于强制清算的经济行为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向区国资委报告。
上海市长宁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