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修订上海东虹桥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章程的批复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索引号:SY0024380650202500025
  •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
  • 发文字号:长国资委〔2024〕83号
  • 发布日期:2025-01-08

上海东虹桥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修订<上海东虹桥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章程>的请示》(东虹桥司发202416号)已收悉。经审核,意见如下:

原则同意你公司的《上海东虹桥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章程中的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请接本批复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变更事宜。

此复。

 

    附件:《上海东虹桥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上海市长宁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12月25日

 


附件:

 

上海东虹桥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根据《公司法》及出资人决定,对章程修改如下:

一、章程第十三条原为: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77万元,其中:

1、1000万元为货币方式出资;

2、4077万元为实物出资,金轮路552101室等16套房地产价值(沪[2024]长字不动产权第004616号)。

现修改为: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77万元,其中:

111000万元为货币方式出资;

24077万元为实物出资,金轮路552101室等16套房地产价值(沪[2024]长字不动产权第004616号)。

二、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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