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上海虹桥睿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的批复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索引号:SY0024380650202500012
  •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
  • 发文字号:长国资委〔2024〕68号
  • 发布日期:2024-11-20

上海长宁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你司报送的《关于上海长宁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向上海虹桥睿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增资的经济行为请示》(长国投发〔2024〕19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司向下属上海虹桥睿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2300万元。

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请你司严格执行相关监管要求,开展后续工作,并于增资的经济行为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向区国资委报告。

 

 

上海市长宁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11月6日

 

我要留言

留言选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