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长宁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报送的《上海长宁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投资计划项目申请备案报告》(城发司发〔2025〕5号)收悉。根据《长宁区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长国资委〔2025〕15号)规定,经区国资委审议通过,原则同意对你司2025年度投资计划进行备案。请你司按规定做好投资管理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市长宁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