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管企业:
为做好区管企业2025年度预算编制工作,进一步推动区属国有企业强化全面预算管理,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按照国家有关预算、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以及市国资委全面预算管理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25年度区管国有企业预算报告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填报要求
在组织开展区管企业内部各级子企业预算编制管理的基础上,按照区国资委统一印发的报表格式和编制要求,编制上报年度预算报告。
(一)编制口径
区管企业应当采用汇总合并口径编制预算报表,范围应当包括区管企业总部及所属子企业、托管企业,原则上同企业财务决算报表的汇总合并口径相一致。各企业应当遵循实质控制原则,将企业及其所属全资或控股的子公司、委托管理企业纳入预算编制范围。
(二)报送范围
区管企业预算报送范围应包括区管企业总部、所属子企业以及委托管理企业。
(三)报告内容
本年度预算报告由年度预算报表、年度预算编制说明和其他相关材料组成。企业应当按照全面预算管理,通过全业务、全流程和全员的目标分解,实现对业务、投资、资金、人工等各项活动全方位控制。对于涉及经营业务、投资预算、资金预算、人员薪酬等预算,各企业应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实现企业业务预算与财务预算的有效衔接。
(四)工作责任
各区管企业要切实发挥好集团总部在预算管理过程中的统领和总控作用,实行集中统一管理。要建立以业务流程为导向、以责任分工为基础、各相关职能部门相互配合、各管理层级密切联系的全面预算管理工作体系,确保预算编制的工作质量。
二、编制要点
(一)经营预算
各区管企业要认真分析市场,科学测算企业经营业务的收入、成本、效益等指标。要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和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及企业转型发展的导向,优化预算安排。要积极拓展融资渠道,加大资金集中管理和统一配置力度,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要认真剖析业务发展的主要成本费用驱动因素,做精做细成本费用预算安排。
(二)人工成本预算
各区管企业应合理安排人工成本预算,做到人工成本预算与工资总额预算相匹配,与企业经营预算相匹配。要坚持效益导向原则,实行工效挂钩,坚持企业工资总额增长与企业经济效益增长相匹配。要把握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底线,以是否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是否增加区管企业工资总额的硬指标。要鼓励提高劳动生产率,原则上增人不增工资总额、减人不减工资总额。
三、报送要求
(一)预报表报送
各区管企业在正式报送2025年度预算报告前,应做好2025年度预算预报工作,在组织分析预测2025年度主要经营目标的基础上,认真填报《2025年度上海市长宁区企业全面预算预报表》,于2024年12月15日前报送区国资委。
(二)预算草案报送
各区管企业应于2025年3月15日前,以正式文函(纸质和电子文档)报送预算报告草案,包括集团合并、本部预算报表、集团预算情况说明书。区国资委将就预算报告草案的审核结果,向企业反馈意见。
(三)预算正式案报送
各区管企业应于2025年4月15日前,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后的2025年度预算报告正式案报送区国资委,报送要求同预算报告草案的报送。区管企业预算报告经区管企业相关决策程序后,上报区国资委备案。
(四)预算调整案报送
经批准的区管企业全面预算原则上不作调整。若由于预算前提发生重大变化,涉及《长宁区国资委直接监管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办法》(长国资委〔2020〕53号)有关情形致使预算的编制基础不成立,或将导致预算执行结果产生重大偏差的,可以申请预算中期调整。
申请中期预算调整的区管企业请于2025年9月15日前,以正式文函(纸质和电子文档)将预算报告调整主要指标表连同情况说明书报送区国资委。区国资委将就预算报告草案的审核结果,向企业反馈意见。各区管企业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后的2025年度预算报告调整正式案报送区国资委。
请各区管企业按以上预算编制和填报要求,结合区国资委2025年与各区管企业签订的年度目标责任书,做好2025年度的预算编制工作。各企业在预算编制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区国资委(资产经营管理科)反映。
联 系 人: 田春燕 夏丽娜
联系电话:22050938 22050936
邮箱:cngz_zck@163.com
上海市长宁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