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长宁(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2024年3月29日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的《长宁国资布局优化调整方案》有关要求,自本通知发文之日起,取消上海新长宁(集团)有限公司对原上海长宁建设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的经营管理权限。
特此通知。
上海市长宁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