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国资委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与联系区管企业的通知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索引号:SY0024380650202300015
  •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
  • 发文字号:长国资委〔2023〕5号
  • 发布日期:2023-02-21

经研究,现将区国资委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与联系区管企业通知如下:

刘汉江同志,负责国资委党委、国资委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组织(人事)科、政策法规科;联系新长宁集团;

刘辉同志,分管监督监察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协管党建;联系上服集团、万宏集团;

郑韵清同志,分管综合管理科;联系九华集团、东虹桥文化公司;

赵睛同志,分管资产经营管理科、产权管理科,协管信息化、信息宣传工作;联系临空公司、国资公司;

王宏宇同志(挂职),协助主任开展工作。

分管领导不在时,实施班子成员代为负责分工事项的管理制度,具体为:刘汉江同志与刘辉同志,刘辉同志与郑韵清同志,郑韵清同志与赵睛同志。

特此通知。

上海市长宁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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