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4年长宁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管及应急工作要点》的通知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索引号:SY053017327580202400030
  •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卫生
  • 发文字号:长卫健发〔2024〕33号
  • 发布日期:2024-03-20

区属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

现将《2024年长宁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管及应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2024年长宁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管及应急工作要点

上海市长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3月18日

附件

2024年长宁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管及应急工作要点

2024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冲刺之年,也是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创新、强基固本、全面提升的重要一年。长宁区卫健委综合监督工作将继续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以“执法为民、护卫健康”为目标,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积极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区建设,推进监督工作数字化转型,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强化行业综合监管成效,持续提升监管工作效能;做好各项重大活动的应急医疗保障工作,全面护佑群众健康,有力保障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奋力打造“四力四城”,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精品城区作出新贡献。

一、规范服务,优化卫生健康领域放管服改革

(一)推动“一网通办”更高效、更便捷、更精准服务。重点关注网办量、网办率、全程网办率、好评率等数量指标,实现网办率不低于90%。夯实线上线下帮办体系,拓展“线上专业人工帮办”服务范围,提升“线上专业人工帮办”服务效能,实现“1分钟内首次响应,90%解决率”。推进新增医疗美容门诊部、中医诊所、口腔诊所“一业一证”改革任务的落地见效。严格落实“好差评”和“办不成事”反映问题“以评促改”闭环管理机制。进一步拓展“高效办成一件事”事项范围,持续推动“一件事”从能办到好办升级。

(二)扩大“免申即享”惠企利民服务范围。依托“一网通办”支撑能力,聚焦惠企利民政策和服务,通过数据共享、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辅助,实现政策和服务精准找人。推进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免申即享”服务,新增老年人肺炎疫苗接种等若干“免申即享”服务项目。

(三)推进卫生许可“减负”。结合《上海市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的实施,进一步做好许可管理改革的“减”法,推进公共场所告知承诺制,完善公共场所设置指引指南,做好权限下发对接工作。探索开展医疗机构设置承诺。

二、多措并举,推进卫生健康综合监督工作落实落细

(一)加强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深入实施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持续加强综合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聚焦监管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强多部门协调联动与监管信息互通机制,开展多部门联合检查,推动监管信息共享,推进问题线索联合处置。今年新增医疗美容行业监管、口腔诊所、中医诊所的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探索“一业一查”“综合一次查”等新模式,两个以上部门对同一监管对象实施不同行政检查且可以同时开展的,原则上应实行跨部门联合检查,除有投诉举报、上级交办、其他机关移送等线索或者重点领域专项行动部署等情形外,原则上每年不得超过两次。强化毗邻区域卫生健康监督执法队伍的联动机制,开展联合执法和培训演练。持续提升质量控制水平。

(二)推进长宁区“无废医院”创建工作。为高标准推进市卫生健康领域“无废细胞”建设,提升医疗废物综合治理水平,联合区生态环境局开展“无废医院”建设评估和市级示范“无废医院”推报,通过自查自纠、现场评估、执法监管等方式,聚焦提升医院废弃物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推动实现医院废弃物产生量小、资源化利用充分、无害化处置,数字化、科技化全面赋能医院废弃物管理处置,建立高效安全的医院废弃物治理体系。

(三)完善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制定2024年长宁卫生健康领域随机监督检查计划,根据风险程度,在区级抽查范围内逐步增加随机抽查计划中对风险程度大的重点环节开展抽检的比重,完善抽查规则。今年将继续提升双随机案件的查实率、创新处罚案由,合理缩短办案天数、全方位扩大办案视野、提升监管效能;提高利用简易程序的处罚在所有案件中的比例。针对重点机构开展全事项检查,做到一支队伍进机构,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每季度开展1-2次,完善联合执法模式。

(四)做好传染病防治监督管理。加强医疗卫生机构预防接种监督执法。完成医疗废物和医疗污水专项监督检查任务,配合开展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核查评估。做好牵头的一、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疫苗质量安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

(五)强化医疗服务领域监督管理。加强处方管理、精麻药品、抗菌药物等监督检查。强化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整治。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相关监督管理。制作发放中医相关法律法规汇编,有针对性开展培训并加强中医监管宣传,结合监管、处罚情况,对辖区内违法违规的中医备案诊所试行退出机制。

(六)完善无证行医、非法代孕联动监管机制。

深化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探索建立“无证行医+民事公益诉讼+行政检察+卫生行政执法”工作衔接机制。对屡教不改、屡禁不止的“钉子户”,各相关部门主动介入、综合治理。持续严厉打击“游医”类无证行医,在此基础上对非法医疗美容、生活美容开展医疗美容、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等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从严查处。加大无证行医宣传覆盖面,将打击代孕举报列入打击非法行医的有奖举报内容,充分利用社区“第三只眼”,进一步畅通非法行医、非法代孕举报渠道。

(七)加强公共场所、学校、饮用水卫生及控烟监督管理。继续推进公共场所卫生自查平台与卫生管理电子档案建设,提高重点公共场所自我管理能力。开展对学校等机构的采光照明专项监督。进一步推进扫码知卫生项目数据核对以及启动数据风险预警推送。加强涉水产品监督管理。健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档案管理机制。落实控烟执法简易程序,提高执法效率。

(八)完善职业卫生与放射卫生监督管理。配合市卫健委做好《上海市职业病防治条例》修订工作。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市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执法工作指引。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法制宣传活动,组织辖区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开展职业健康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大力推进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强化重点监测和风险评估,继续开展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行动;扎实推进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试点和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压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有效控制职业病危害风险,提高职业健康监督执法效能。

(九)加强消毒产品与消毒活动监督管理。全面贯彻落实《上海市消毒管理办法》,加强消毒责任单位、消毒产品、消毒服务单位等监督管理。落实消毒服务单位备案管理。探索开展消毒产品“互联网+”监管。继续推进“双打”工作,开展抗(抑)剂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违法添加禁用物质和不符合要求的相关产品。

三、提升能效,提升卫生健康监督体系规范化建设

(一)提升数字化综合监管能力。继续依托第六轮加强公共卫生体系重点项目建设,提升数字化综合监管能力,在市卫健委稳步推进“智慧卫监”监管成效的基础上,持续推进“智慧卫监”信息系统建设,探索推行以数据监测、远程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接触式监管”。在完善监督端的基础上,推进医疗机构端的培训和运用,完善基础档案的建立,包括医务人员和医疗技术等,试点线上信息化监管。

(二)提升监督人员能力和水平。优化监督员岗前培训和轮训制度;以继续参加卫生监督岗位练兵比赛为抓手,加强监督员日常训练和专业训练,提升监督员执法办案能力。全方位多措施培育首席卫生监督员、专业骨干等,提升执法专业性。积极参与上海市卫生监督机动执法队、执法稽查员等全市层面的执法稽查工作。加强青年监督队伍的全方面能力,培育青年后备管理人才。

(三)夯实基层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网格化工作机制。加强卫生监督协管队伍建设,按照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试点推进卫生监督协管网格化管理机制。重视对基层协管员的培训和指导,畅通与协管员的沟通,确保执法的实效性。

(四)提升监督队伍精神风貌。以党建为引领,加强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紧抓执法责任不松手,不断锤炼监督队伍担当精神。加强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打造公正廉洁、执法为民、敢于担当的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加强卫生健康行政执法监督,组织做好年度卫生监督工作稽查,提高卫生行政执法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持续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开展卫生监督执法满意度测评,提升行政执法证据意识和程序意识和服务意识。

(五)推进监督执法规范化。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加强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大力加强社会监督。加强监督员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贯彻落实卫生健康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卫生健康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推进全过程行政执法记录制度实施,包括执法记录仪的增加和规范化使用;加强成本核算的管理;根据卫生监督规范化建设的方案,设计执法文书档案管理方案。完善监督执法督导单兵系统。

(六)探索监管合规引导制度。加强与社会办医疗机构沟通,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合规提示、教育和培训,引导其加强自身合规建设。在卫生执法领域加强对经营主体的合规指导,探索“新入经营主体(社会办医疗机构)合规告知谈话制度”。

四、法治赋能,扎实推进卫生健康法治工作建设

(一)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上海市法治建设“三个规划”,落实落细《上海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 年)》。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旁听、讲评“三合一”活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保持100%。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卫生健康法制审核方面作用,控制行政处罚、投诉举报、信息公开等案件应诉风险。

(二)完善卫生健康监督制度规范化。进一步梳理卫生健康领域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等、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投诉举报等答复格式及模板,并明确工作流程和各环节回复时限要求,最终形成长宁区卫生健康领域监督工作常用资料汇编,促进卫生健康监督工作的规范化。

(三)加强法治宣传及培训。围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开展系统内各层面干部职工的法治培训,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提升广大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意识;持续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做好卫生监督宣传周、生活饮用水宣传周、职业病防治等宣传活动.加强以案释法,提高普法的准确性、实效性。

四、强化能力,提升卫生健康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一)提升现场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应急医疗队的应急保障装备及物资的配备。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在完善四支应急医疗队伍的基础上,试点建设1支区级紧急医学救援队伍和至少3支背囊化基层医疗应急小分队,并在下半年开展一次综合应急演练。推进应急医疗保障宣传力度,让居民群众更有安全感和获得感。利用5G移动单兵装备,推进应急医疗保障信息化管理,确保应急医疗保障安全高效。

(二)做好重大活动的卫生应急保障工作。进一步完善《长宁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并发文;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卫健委要求,做好第七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长宁女子半马等重大活动、各类考试竞赛及防汛防台、雨雪灾害低温天气防范应对等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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