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健委个性普法责任清单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23-07-14
  卫健委个性普法责任清单
序号 单位 重点宣传普及的法律法规 普法责任部门 主要普法方式 重点普法对象
43 卫生健康委 1.《执业医师法》 医管科*、发展中心、卫监所 会议、督导、宣讲 医疗机构
2.《母婴保健法》 公卫科*、卫监所 会议、微信公众号 相关单位、市民
3.《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家发科*、发展中心 海报、折页、街头宣传 市民
4.《传染病防治法》 公卫科*、卫监所 会议、微信公众号 相关单位、市民
5.《献血法》 医管科*、发展中心、卫监所 海报、折页、街头宣传 市民、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职业病防治法》 监督科*、卫监所 微信公众号、宣传周活动 相关单位、市民
7.《精神卫生法》 公卫科*、卫监所 会议、微信公众号 相关单位、市民
8.《疫苗管理法》 公卫科*、卫监所 会议、微信公众号 相关单位、市民
9.《上海市精神卫生条例》 公卫科*、卫监所 会议、微信公众号 相关单位、市民
10.《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 爱卫办*、卫监所 培训会、微信公众号 相关公共场所、市民
11.《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家发科*、发展中心 海报、折页、街头宣传 居民
12.《上海市医疗卫生人员权益保障办法》 医管科*、发展中心、卫监所 微博 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市民
13.《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医管科*、发展中心、卫监所 会议、现场谈话、督导 医疗机构
14.《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监督科*、卫监所 微信公众号、宣传周活动 相关单位、市民
15.《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医管科*、发展中心、卫监所 会议、讲座 医疗机构
16.《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监督科*、公卫科、卫监所 微信公众号、督导 相关单位、市民
  备注:1.个性普法工作是指开展卫生专业法律法规普法宣传
     2.*科室为牵头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