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教育局对长宁区第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60号代表书面意见的答复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教育局
  • 索引号:SY0024383050202500049
  •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教育
  • 发文字号:长教 〔2025〕18号
  • 发布日期:2025-06-11

办理结果:解决或采纳

孙红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校园欺凌宣传教育”的书面意见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校园是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为切实关爱学生健康成长,打造平安和谐校园,办好人民满意教育,长宁区教育局采取多项措施加强校园欺凌防治,守护学生身心健康,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一、高度重视,建立校园欺凌防治长效机制

区教育系统按照“教育为先、预防为主、保护为要、法治为基”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校园欺凌防治工作机制。区教育局成立了校园欺凌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整体负责校园欺凌防治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设立区未成年人学校保护指导中心,指导各中小学落实未成年人学校保护工作要求,会同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等处理和指导处理学生欺凌等侵害学生权益、危及学生身心健康、影响学生健康成长的事件。邀请法学专家给教育局全体机关干部开展了校园欺凌防治专题培训。同时,各学校负责具体实施和落实校园欺凌防治,制定完善了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的各项预案、制度规范和处置流程,积极开展各项宣传教育活动,及时妥善处理校园欺凌事件和线索。指导、教育家长依法落实法定监护职责,增强法治意识,科学实施家庭教育,切实加强对学生的看护和管教工作。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校外法治辅导员、法律顾问等作用,积极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预防校园欺凌教育网络。

二、加强管理,常态化抓好校园欺凌综合防治

1.加强日常教育。各学校联系学生思想实际,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落实《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让学生知晓基本的法律边界和行为底线,从而引导同学们从小知礼仪、明是非、守规矩,做到团结友善、不恃强凌弱,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

2.严格校园管理。一是各校建立了校园欺凌防治专项制度,包括:相关岗位教职工防治学生欺凌的职责、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学生欺凌的早期预警和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的具体流程、校规校纪中对实施欺凌学生的处罚规定、对受伤害学生的关爱、帮扶机制等。二是各校成立由校内相关人员、法治副校长、法律顾问、有关专家、家长代表、学生代表等参与的校园欺凌治理组织。三是严格落实校园视频监控、日常护导巡视等制度,加强对重点时段的学生管理和厕所、宿舍等重点区域的管理。四是加强师生联系,密切家校沟通,及时掌握学生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对可能发生的欺凌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处置。

3.提升防治能力。定期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线上线下相结合,面向校领导、德育教导、未保老师、班主任等分层分类组织开展了防治学生欺凌的专题培训,并落实班主任防欺凌工作方案。各学校根据自己的资源优势,邀请检察院、法院、公安、司法等部门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对全体学生、教师开展防欺凌专题培训。在区教育局与各部门积极推进下,法治副校长覆盖全区53所中小学校。目前共有兼职法治副校长66人,法治辅导员70余人。

三、多方聚力,实现校园欺凌综合防治跨步先行

2022年3月1日,区教育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联合召开长宁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校外法治辅导员工作座谈会。会上,五个部门共同会签了《长宁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校外法治辅导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长宁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校外法治辅导员参与学生欺凌防治实施规则(试行)》。

规则明确法治副校长、校外法治辅导员参与学生欺凌防治工作重点在学生欺凌防治的教育、学生欺凌的识别和认定、学生欺凌处置、教育惩戒等规范机制等六项重点内容,同时应结合自身职责,利用校内校外两种资源,将上述工作积极融入学校课程、主题班会等七项工作形式,进一步提升学校防治学生欺凌的效果。

五个部门将根据《办法》和《规则》联手推进中小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挥法治副校长、校外法治辅导员职能作用,健全青少年法治教育支持体系,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四、积极处置,保护学生身心安全健康

针对涉及学生欺凌的相关投诉,区教育局指导学校积极稳妥处置:一是坚持妥善处理申诉,认真听取学生及家长的申诉请求,保持家校良性沟通,预防和杜绝事态扩大;二是规范调查处理,严格按照学校的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处理流程对事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三是重视教育惩戒作用,根据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按照学校学生欺凌防控专项制度和校规校纪,采取必要的教育惩戒。四是呵护学生身心健康,对于涉及的学生做好心理疏导教育和安抚,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防止泄露有关学生隐私,防止事态蔓延,坚决避免被欺凌学生受到二次伤害。

校园欺凌防治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作,区教育局将指导学校继续保持零容忍的态度,不断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改进学校管理薄弱环节,提升学校依法防治基础。

长宁区教育局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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