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解决或采纳 签发人:余双
施巍、施君、董丽敏、瞿子涵、郝龙、李瑛珺委员:
各位委员提出的《关于优化长宁区营商环境,推动经济健康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落实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各项举措,自2018年开始,长宁区每年制定出台区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聚焦全方位提升企业感受,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奋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今年2月8日,长宁区召开2025年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发布8.0版行动方案,从深化世行对标改革、优化为企整体服务、优化涉企监管检查、夯实营商基层基础、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出发,提出55方面具体任务。
各位委员提出的规范执法监管、促进公平竞争、提升政务服务效率等问题和建议,也是今年市、区营商环境行动方案中延续、实施的重点内容,一批具体的任务事项正在着力攻坚。各位的建议与长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向非常契合,有助于长宁营商环境提升。
一、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优化信用修复机制
1.推行包容审慎监管理念。长宁区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制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释放经济活力。如,区市场监管局实施“审慎列异”,避免“非故意犯错”企业信用受损。自2020年开始,区市场监管局探索出台了《关于年报公示抽查中认定“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操作意见》,对企业年报公示中非故意且首次出现的没有造成严重影响的错误情形,可不认定为“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允许其对出现的错误进行修正,避免该类企业列入异常经营名录。
2.完善信用修复机制,推进协同联动。为规范信用信息修复工作,保障信用主体合法权益,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实施《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去年,上海市进一步完善公共信用信息修复机制,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公共信用信息修复机制的工作方案》(沪府办规〔2024〕8号),明确对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行政处罚信息修复,实行“一口受理”,信用主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提交修复申请。对于本市公共信用平台的其他失信修复信息,可通过“一网通办(随申办)”公共信用信息修复“一件事”专栏提交失信信息修复申请。区市场监管局推出“全程网办”“专人专办”等暖心服务,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市场主体,允许其改正失信行为后,在线提交信用修复申请,最大限度减少往返办事次数。同时,为简化企业多平台信用修复手续,“信用中国(上海)”网站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已实现信用修复信息共享互认机制,企业信用“一次申请、同步修复”。
3.推进修复信息共享,规范修复后信息处理。长宁根据国家和本市信用修复相关规定,对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后及时撤下相关记录。国家、市也在推动采集、使用公共信用信息的信用服务机构在收到修复结论后及时删除相关信息。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依法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恢复个体工商户正常记载状态、提前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前停止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海)公示行政处罚等相关信息,并依法解除相关管理措施,按照规定及时将信用修复信息与有关部门共享。
二、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政府公信力
1.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启用涉企检查码。长宁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全面依法治市大系统中,全面准确及时公开行政执法事项、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今年以来,上海市全面推行涉企行政“检查码”,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随意检查。执法人员开展现场检查前,通过“互联网+监管”系统申请“检查码”;开展执法活动时,主动亮码,出示执法证件,当面告知企业本次检查的依据、内容、要求、程序等;企业可通过“随申办”移动端扫码核验行政检查任务内容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行政检查完成后,企业可查询检查结果并对检查行为进行评价。一张码完成启动检查、生成任务、现场告知、结果反馈、评议测评全环节,实现闭环。涉企行政检查全程有迹可循、历史可溯,行政执法检查更加规范透明。
2.统筹检查任务,力求源头减量。检查计划合并统筹,日常检查任务与专项检查任务合并,对同一检查主体的跨条线跨领域检查任务合并,同时,严格检查计划审查备案。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如,区市场监管局在牵头实施餐饮业一体化综合检查时,加强“食品+特种设备+消防+市容”检查事项协同,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在守牢安全底线的同时,给行政检查频次做“减法”,给监管质效做“加法”。
3.强化分级分类,精准高效监管。按照“风险+信用”原则,制定出台三张清单。“无感监管”企业清单将全区信用风险低的6600余家企业列入;“无事不扰”事项清单纳入安全风险程度低、通过非现场检查即可实现监管目标的检查事项,原则上不主动开展现场检查,如,年报信息数据真实准确、平台内商户亮证亮照等事项;“重点监管”事项清单纳入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高风险事项,充分运用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电梯等智慧监管系统,采取定期视频抽查、预警问题处置等非现场检查方式,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干扰。
4.加强合规指导,推进服务型执法。聚焦本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关切的问题和主管部门的重点监管要求,区司法局指导各单位制定企业生产经营合规指引,给予企业精准有效指导。通过每年区十佳行政执法案例评选出一批涉经营主体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持续完善涉经营主体类案指引。同时,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将执法与服务深度融合,事前注重预警,梳理研判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编制合规经营指引;事中创新执法方式,如,区市场监管局依托市场监管服务官制度,定期对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出具“体检报告”,给出“体检结论”和“健康建议”;事后跟踪指导,开展检查对象“回头访”、检查事项“回头看”,出具《合规建设提示书》,督促企业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趋利性执法处理。区市场监管局、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区工商联成立应对市场监管领域异地趋利性执法区级跨部门协作工作组,及时发现趋利性执法线索,进行专题研判、组织依法排查、确保及时上报,强化市场统一性和竞争公平性。
5.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上海市市场监督领域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等各项案件审批和自由裁量法律法规。如,市场监管领域出台《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稽查工作暂行办法》及配套工作指引,组织月度动态检查,对上一月度办结的行政处罚事项、行政检查事项、行政强制事项按比例开展抽查,对违反法定程序、不符合法律法规制度问题进行检查,保证全局类型案件统一、裁量权过罚相当,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同时,把握执法尺度。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
三、提升税务监管服务水平
1.加强税务培训与政策普及。除传统微信公众号,线下税法宣讲等方式外,长宁区税务局主要采用新媒体形式,在总局、市局统一安排下进行税务政策宣传普及。在政策变化,政策落实窗口期统一对政策适用纳税人推送辅导信息,如新办企业“一件事”、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增值税免征政策等当下热门政策,实现政策找人。在全程网上办的基础上,推广征纳互动,通过智能应答、同屏共享、资料传递、音视频互动、电话互动等方式提供“办问协同”征纳互动服务,切实解决纳税人缴费人办税问题。使用新媒体渠道,采用线上直播形式,面上宣传政策,在宣传推广过程中采集观众问题,进行现场解答,促进政策准确使用。
2.优化稽查机制。在税务征管与稽查职能分离的现行模式下,区税务局立足自身征管职能,主动加强与直属稽查局沟通,了解案件查办过程中企业提出的合理需求,及时总结经验,探索创新工作方法,逐渐完善工作衔接机制,切实提高税务征管质效。同时,与健全税务监管体系、改善税收营商环境等工作有机结合。
3.推动技术赋能税务管理。持续优化“以数治税”,以数据运用为抓手,坚持“既要放的开,又要管得住”工作要求,不断强化税种基础管理。在政策落地、风险防范、征管辅导三方面推动落实政策“精准画像”“主动找人”。加强数据应用场景建设,建立健全数据共享机制,持续开展问题数据治理工作,助力区域经济发展和税收治理能力提升。
今后,长宁区各部门将继续在规范执法监管、促进公平竞争、提升政务服务效率方面不断努力,推动长宁营商环境再上新台阶。感谢各位委员的建议,我们将予以解决或采纳。同时真诚地希望各位委员能继续为长宁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
上海市长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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