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晴、马林、李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新修订的 《上海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宣传工作的建议”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上海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于2023年1月19日颁布后,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上海市实际制定。
该法规公布以来,我局按照市局、区委区府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监管工作,积极开展法规宣贯工作。
一是结合《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总局第73号令)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总局第74号令),督促电梯使用单位、维保单位认真学习《上海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和维护保养工作,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和举措。
二是结合日常特种设备安全宣传工作,紧密围绕每年的“安全生产月”、“电梯宣传周”等主题活动,在线上线下积极开展各类安全宣传活动,在大型商场、地铁站等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播放安全乘用电梯知识短视频,张贴宣传标语、公益广告、海报等,发放《上海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手册,大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同时开展“安全宣传五进”、加强与学校、社区合作,开展各类电梯安全咨询、讲座、应急演练等活动,吸引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其中,了解电梯等设备的构造、安全注意事项等内容,进一步提高市民安全乘梯的意识和能力。
三是结合加装电梯和老旧住宅电梯隐患整改工作,加强部门协同,与区房管部门联合在社区集中开展相关法律宣贯工作,让加梯居民和老旧住宅居民进一步了解电梯安全法律法规,配合推动加梯和更梯工作。
四是进一步推广智慧电梯网络监管应用。市民通过扫码等方式了解电梯的基本情况,开展评价建议,形成良好的社会共治氛围,并及时反映电梯突发事件等应急情况,有效缩短电梯应急处置时间,提高救援效率。
除以上方面,我局结合市场监管宣传工作,在“长宁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上不定期发布关于电梯安全知识、电梯法律法规、智慧电梯及远程监测介绍等图文,配合市局微博公众号发布相关信息。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代表建议,持续探索改进电梯安全宣传工作的方式方法,提升宣传效率,扩大宣传传播面,提高公众知晓度和参与度。
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