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长宁区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005号提案的答复
办理结果:解决或采纳 签发人:沈 昕
长宁区总工会:
贵组织提出的《关于稳定我区养老院护理人员队伍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对本提案的办理概述
随着社会发展、生活水平提高,老年人在物质保障、身体照料、精神关怀等方面的需求日趋多样化、服务日渐高标准高质量。同时,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数量不断增加,养老服务照料和护理需求也日益增长,稳定养老院护理人员队伍和培养更多的年轻人积极投身养老服务行业,成为长宁宜居建设的一支不可或缺的力量。
二、对提案建议的答复
职业技能培训是保持就业稳定、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针对养老护理人员队伍建设问题一直是关注的重点之一。
(一)人才培养
1.养老机构院长、护理员培训
持续推进双线培训,不断提升人员服务能力。2022年,长宁区共有4家企业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在本市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的通知》开展了养老护理等5个培训项目,培训养老护理类从业人员173人次,涉及补贴金额103800元。
2.充分利用政策支持,坚持推进养老服务工作
长宁区每年根据《关于对本市劳动者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的通知》(沪人社规〔2021〕5号)《上海市长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长宁区促进就业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长人社规〔2023〕1号)规定,对护理员及机构按照等级高低分别给予补贴。同时根据《上海市扶持养老机构纾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沪民规〔2022〕6号)中的实施养老护理人员入职补贴政策,对自2022年1月1日起与养老机构签订5年及以上服务合同,具有中专(职校、技校、职高)学历的养老护理员和具有专科(高职)学历的养老护理员,由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分别给予3万元和4万元的一次性入职补贴。
3.大力开展养老服务人才提升“四大计划”及日常业务培训工作
为推动我区养老服务机构提质增效,优化养老服务行业人才队伍建设,今年我区将开展养老服务人才提升“四大计划”。一是养老护理员技能等级持证率“达标”计划,对护理员定期开展技能培训,技能等级持证率达到76%,针对文化水平较低的护理员,特地开设“口述+实操”的考试方式进行护理人员等级培训。二是养老服务护理等级“提质”计划,通过培训提升护理员中、高护理等级持证率,为培育输送养老服务领域的“工匠”“能手”提供支撑。三是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尖兵”计划,以理论考试与实践操作相结合方式,选拔一批业务水平较为突出的护理员,力争在市级、国家级护理员技能大赛取得优异成绩。四是培养一批养老服务行业的金牌院长,提升养老服务机构管理队伍水平。五是“老年服务与管理”大专班招生和继续教育培训。六是养老机构对新进护理人员进行岗前技能培训。七是根据《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日常监测指标》员工教育培训,要求养老机构对护理员人员业务培训不少于每月一次。
4.医疗体系人员培训
一是长护险服务人员、养老护理员继续教育培训。长宁区根据《上海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办法》(沪府发〔2016〕110号)《长宁区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长府〔2017〕86号)《上海市老年医疗护理服务体系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沪卫计基层〔2017〕001号)《关于做好本市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沪卫医〔2020〕79号)等文件的要求,结合本区长护险运行的实际情况、医疗护理员队伍及老年护理事业发展的现状,根据长宁区医疗保障局、长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和长宁区民政局联合建立的本区长护险服务人员、养老护理员继续教育培训制度,长宁区老龄办委托长宁区医学会组织本区长护险服务人员、养老护理员开展每年一次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二是长护险养老护理员技能培训。为进一步完善养老护理员的技能培训评价体系,切实提高养老护理员技能素质和服务水平,长宁区根据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等四部门于2020年7月联合下发的《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评价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职[2020]263号)的要求,凡在养老服务机构和医疗护理机构内从事养老照护服务的从业人员,符合相关培训对象要求,即可参加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补贴培训。
(二)医疗、健康照护技能水平评价项目停止
按要求,2020年8月1日起,原《关于规范本市养老护理人员职业技能补贴培训实施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职[2019]280号)同时废止,原养老护理、养老护理(医疗照护)技能水平评价项目同时停止开班。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对于养老护理(五级、四级、三级)项目已纳入上海市社会化职业技能评价项目目录内。提案中提及的养老护理(医疗照护证),目前上海市还未制定培训标准,我们会向上级部门积极反映,尽快制定职业技能培训标准,为以后开展相应培训做好准备。
感谢贵组织对长宁区稳定养老服务人员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充分借鉴提案的意见建议,吸引更多人才加入到养老服务行业中,稳定长宁区护理员人员队伍的同时打造一支规范化、专业化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将为长宁区老人提供更专业、更有温度、更高品质的养老服务。
上海市长宁区民政局
2023年4月21日
承办单位通讯地址:长宁路1436号 邮政编码:200051
联系人姓名:郝青 电话:13512183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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