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解决或采纳
郑宇、杨乐瑾、张晓华等委员:
您提出的“095”号“关于逐步探索社会办医作为居家医养融合服务工作补充力量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积极推进老年医疗护理服务试点工作,筛选社会办医疗机构成为居家医疗护理服务的补充力量
长宁区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老龄工作,在推进长宁“幸福养老”指标体系的基础上,制定了区级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为区域养老服务体系发展奠定基础。积极支持盘活民营医院资源,通过建设养老院或者转型为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等形式,增加养老床位供给。积极扶持社会办老年护理机构发展,完成区内东、中、西护理站设置,完善夕悦、颐家、健众、宁康、康宇等14家社会办护理站与街道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对接合作机制。继续推进长宁区高龄老人医疗护理计划试点,为社区老年人提供专业化的老年护理服务。
二、加强对为老服务人员的专业职业技能培训,不断完善激励机制
目前,市、区都在研究制定关于养老护理员队伍能力提升的相关计划。推进养老护理人员队伍建设规划落地,建立规划与需求相适应、年龄梯度适当、等级比例合理的养老护理人员队伍,为养老服务提供重要支撑。市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在国家职业资格体系框架内,完善涵盖和衔接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等内容的养老护理员鉴定评价工作。建立完善养老护理人员待遇提升的市场调节机制和激励机制。积极鼓励养老服务行业吸纳本市劳动力就业,推进养老护理从业人员信息库建设。
作为具体从事为老服务工作的部门,我们将在区委、区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十四五”规划,保基本、补短板,提升老年群体的感受度。为了弥补居家养老服务人员服务能力不足的问题,一方面将继续加强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培训,丰富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质量;另一方面通过引进具有专业资质和专业护理人员的社会组织参与为老服务工作,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医疗护理、康复护理等工作,从而形成生活照料服务和项目化服务并举的服务形式多样化,满足老年人的不同需求。
三、线上精准模式助力疫情防控下护理院监管。
自2022年3月份疫情爆发以来,医疗机构一直是防控的前沿阵地,面临着保持正常诊疗秩序和防范疫情风险的双重挑战,而护理院作为医疗机构中的重点高危领域,在此次疫情中承担着巨大的压力。我委医疗执业监督科创新监管模式,通过线上微信视频连线,实现监管精准联动,使得卫生监督员无需进入高风险区域就可以对关键环节进行了检查,有效地提升了监督工作效率,替代传统执法力量,极大降低了卫生监督员感染风险。借助5G信息技术,对护理院现场防疫工作的重点部门和环节进行监控,全程随机查看,即时联络整改,督促各护理院等医疗机构压实防疫职责,强化院感防控意识,全力营造了良好的院内环境。
四、不断完善社区养老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促进政府资源和社会资源有机融合
随着近年来的不断发展和创新,长宁区智慧养老信息平台现已建成数据信息、敬老卡管理、长护险管理、居家养老服务管理、社区养老管理、机构养老服务管理等6个功能系统,并配套智能分析、呼叫中心、养老监管、电子地图、系统管理、标准接口等6个辅助模块,可实现辖区老年人的多元服务需求。
区政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建立了长宁区网上生活服务平台,并加强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管理力量,探索创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社会化运作。即管理的职能在各个街道(镇),服务的内容交由第三方运作,并进行了明确分工,其中区居家养老指导中心主要负责居家养老服务补贴的申请、审批、评估及相关的监督管理工作,区社区服务中心负责平台建设、资源整合、社会组织引进和监督、居家养老服务提供及相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目前正与相关部门合作,着力统筹政府部门及社会机构的各类养老服务信息资源,实现统一需求评估、服务分派、监管管理等功能,构建虚拟养老社区。在街镇层面,延伸信息网络,实现咨询、受理、社区层面资源调配、服务质量监管、需求调查等功能。同时,鼓励社会组织和企业充分运用资源优势,为老年人解决出行、购物、物业管理、社区服务等需求,提高养老服务的社会化程度。
五、下一步计划
1.加大社会办医加入医养结合服务的扶持力度。我委将通过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鼓励社会医疗机构向医养结合养老机构转型,鼓励社会资本举办老年护理院,对护理院的设置不设限制,在其设置、执业及质量控制等方面给以专业的指导。如有民营医院转型发展为养老院或护理院,将在政策上、手续办理上给予支持,做好协调工作,从政策指导、手续办理等方面给予最大支持。我委将选择一批品牌的社会化全科诊所和医疗机构,开展市场化家庭医生服务试点,积极探索把社会办医疗机构的医生纳入家庭医生签约团队中来,以扩大家庭医生覆盖面。
2.建立护理优良服务标准。建立护理优良服务标准,制定适合老年人的饮食调理标准,卫生管理工作标准以及医院管控标准。建立医养病区医疗、护理、康复管理制度,医养服务流程,老年患者医养护理标准及医养质量评价标准。
3.提升护理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针对医养病房的特殊性,对民营医院全体工作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包括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规章制度及职业道德等,用专业技术规范及规章制度约束工作人员的医护工作行为。
4.提升护理服务能力。根据上海市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护理中心的意见,进一步探索整合资源,协同推进社区护理服务。技术支持,开展现代化社区护理服务,打造“互联网+”社区护理服务,进一步畅通线上服务入口,提供便捷、可及、高效的护理服务。探索支持社区护理中心与辖区内护理院、护理站、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协作,促进护理服务向养老护理服务机构、功能社区和家庭延伸,提高护理服务效率和质量,提升居民获得感与满意度。进一步完善社会办护理站与周边卫生服务中心的签约合作机制。
感谢您对长宁区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附件:关于逐步探索社会办医作为居家医养融合服务工作补充力量的建议
上海市长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姓名:梁 楠 联系电话:22051213
联系地址:长宁区长宁路599号12楼 邮政编码:200050
附件:
关于逐步探索社会办医作为居家医养融合服务工作补充力量的建议
| 案 由:关于逐步探索社会办医作为居家医养融合服务工作补充力量的建议 |
| 编 号:095 |
| 提 案 人:郑宇 |
| 内容摘要:人手不足成为目前居家医疗服务推广最大的障碍。建议: 1、积极推进老年医疗护理服务试点的工作,逐步引导部分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进入试点名单,给予上门巡诊资质的审批资格。。 2.加大对社会办医疗机构老年护理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按照《老年护理专业护士培训大纲(试行)》等要求,为护理院(站)等机构的医疗护理人员开展针对性的培训工作,针对不同的护理需求开展各种定向护理技能培训。 3.强化社会办老年居家护理试点机构的医疗安全质量控制。把提供老年医疗护理的试点机构纳入质量控制体系,定期评估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