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地区办对区人大第十七届一次会议第04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地区工作办公室
  • 索引号:SY3421413720202200012
  •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政务公开
  • 发文字号:长地区办〔2022〕3号
  • 发布日期:2022-07-20

办理结果:解决或采纳

张创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老旧小区楼道堆物治理》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生活物品不断迭代更替,不少居民利用楼道堆积生活杂物,不仅易引起邻里矛盾,还会堵塞消防通道,产生安全隐患,给社区治理带来不少困难和挑战。2018年,长宁区文明办、长宁区社建办、长宁区房管局、长宁区公安分局、长宁区消防支队联合制定《长宁区创建零堆物楼道和美丽楼道行动方案》,主要做法有如下:

一、落实行动,把楼道整治引入常态化

加大普法宣传。依据《民法典》《消防法》《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楼道属于业主共有,任何人不得随意占用,作为火灾时的重要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如果随意堆放杂物势必影响火灾等特殊情形下的抢救。因此,楼道堆物属于违法行为,通过宣传增强居民的法制意识。

开展巡查督查。鼓励居民通过拍摄楼道堆物照片等方式,向物业公司、居委会或居委会微信号反映;楼组长随时监督;楼组与楼组结对互查;各居民区循环排序,开展巡回检查,形成全民监督、互相提醒、共同提升的良好氛围。

专项巡访推进。结合全国文明城区创评、文明进步指数测评、美丽楼道建设等工作,定期组织第三方开展“楼道堆物”专项巡查督查工作,督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反馈通报,推进专项工作常态长效开展。

二、齐抓共管,打造楼道整治制度化

开展集中整治。坚持每周四“爱国卫生日”制度,结合无违建居委创建工作,街镇、居民区、业委会、物业公司、派出所、社区居民联合开展楼道堆物集中整治,杜绝增量,消除存量。

加强法治管理。与消除安全隐患相结合,探索联合执法机制,依法依规,加强行政执法力度,叠加执法资源,按照消防工作三级管理架构设置,积极探索消防、公安、城管等执法单位形成的大联动、大协作执法机制,适时开展联合执法、协作执法、共同执法,实现动态清零。

细化分类治理。针对高档商品房、早期商品房、公房(售后公房、直管公房、系统公房)、老洋房、农民动迁房等不同的房屋性质提出一户一策的整治方案,强化物业公司责任,提升物业管理水平,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宣传,在楼道保洁中主动提醒并制止堆物行为。

三、自治共治,加大楼道整治参与化

营造良好氛围。结合平安小区、文明小区创建,制定业主公约,培育契约精神,把楼道整治的内容纳入其中,规范居民行为;向堆物家庭发放温馨提示,友善提醒劝告;党员、骨干、志愿者组成宣讲队伍,开展宣传动员;以消防通道隐患、美化卫生环境、生活方式理念、家庭整理技能等为主题,广泛开展宣讲,宣传楼道零堆物的必要性。

倡导疏堵结合。与社会组织开展合作,试点开展“兑多多公益兑换”等以物换物活动,引导居民主动将楼道中“沉睡”多年的“弃物”兑换物品,实现断舍离。改善居民区空间规划,利用“五违四必”整治、非成套房屋改造后腾出的微空间和闲置的地下空间,打造安全有序的社区公共储藏室,以满足居民的“储物之需”,逐步提升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注重多措并举。根据“零堆物楼道”或“美丽楼道”的建设标准,确定整治目标;成立以楼组“一长四大员”为骨干,有党员和群众参与的居民自治小组,发挥好带头作用;将日常随手清理与周四集中整治结合起来,形成长效常态的自治机制,倡导契约精神,制定业主公约,保持无堆物的清理成果,防止回潮。

推进全民参与。发动党员、社区干部先行先动,带头做好创建零堆物楼道和美丽楼道的示范引领;结合“双报到”活动,整合资源,动员社区单位共同参与楼道整治;鼓励、号召社区内在职人员、在职党员和在校学生踊跃参与。

附件:区人大第十七届一次会议第049号代表建议摘要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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