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2023年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财政局
  • 发布日期:2024-01-30

长宁区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健全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探索推进成本预算绩效管理,充分发挥预算绩效管理的引导约束作用,推进全区绩效管理工作提质增效。

一、有序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一是落实事前绩效评估工作。组织部门对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开展部门事前绩效评估。区财政局根据预算管理需要,选择部分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开展财政事前绩效评估,进一步强化财政资源配置源头控制。二是深化绩效目标分类管理。继续落实项目、政策、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编报工作。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工作,进一步提高绩效目标编报质量。三是加强绩效跟踪。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积极开展绩效运行监控,预算单位按要求对所有项目和政策的绩效目标完成度和预算执行度实施一次“双监控”。四是健全绩效管理结果应用机制。预算绩效管理结果成为安排预算、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参考依据,逐步形成结果反馈、问题整改、绩效提升的良性循环。

二、持续开展多层次绩效评价工作

一是组织开展单位绩效自评。按照全覆盖要求组织各部门、各单位对上一年度所有项目、政策、部门整体支出进行自评价。二是推进部门评价。预算部门针对部门履职的重大发展改革项目开展部门重点评价,区财政局督促部门按要求高质量开展部门评价工作。三是有序开展财政评价。区财政局根据预算管理实际需要,选择重点领域的重要对象开展财政评价。2023年共选择16个重点财政政策、项目及部门整体支出开展财政评价,涉及预算资金32.74亿元,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探索开展成本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2023年,围绕中央和我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成本效益理念、积极主动自行试点,选取6个项目,开展成本预算绩效分析,为2024年全面推开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做好准备。成本预算绩效分析结果已应用于2024年预算编制。将成本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结果作为硬化预算约束、调整支出结构、完善政策制定的重要手段。

四、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监督

进一步强化预算部门(单位)主体责任,区财政局对各预算部门(单位)编报的绩效目标、绩效跟踪、绩效自评价、部门评价以及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监督,不断提升我区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五、深入推进绩效信息公开

一是根据上海市财政局统一部署,2023年进一步加大绩效信息公开力度,全面公开项目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结果信息。二是继续试点实施财政专项资金政策绩效目标公开,选择部分财政资金专项政策绩效目标予以公开。三是推进财政评价结果信息公开。选取部分财政重点评价报告,主动向社会公开。

六、不断夯实预算绩效管理基础

一是借助预算绩效信息化系统,推动预算与绩效全过程深度融合。二是继续开展对预算部门(单位)关于预算绩效管理的宣传培训,进一步树立绩效理念。组织开展教育系统专题绩效培训等,提升预算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2024年,长宁区将继续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要求,全面开展成本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推进我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质增效。一是全面推进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根据上海市的统一部署,2024年总结试点经验,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开改革,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形成一批支出标准。进一步强化成本效益分析,加强成本管控,逐步建立“预算申请问成本、预算安排核成本、预算执行控成本、预算完成评成本”的成本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二是进一步深化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绩效管理。加强事前绩效评估工作,有效发挥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关口前移”的积极作用。三是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绩效管理。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绩效管理力度,切实加强专项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