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文君、王和敏:
你们提交的《关于设立上海长宁闻广优童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立与管理实施办法》《上海市非学历文化知识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等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设立“上海长宁闻广优童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培训地址为“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335号12幢1层101、102室”;培训内容为“非学历文化知识”;培训对象为“小学生”。
接本批复后,请向有关部门办理机构设立登记手续,并依法依规办学。
特此批复
长宁区教育局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