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特、孙维佳、林玉洁、朱丹阳:
你们《关于注销上海乐优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办学许可证的申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上海乐优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注销办学许可证。学校应在收到本批复后向区教育局交回《办学许可证》,并依法调整公司名称及章程的相关条款内容。
特此批复
长宁区教育局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