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东方彼岸出国留学服务有限公司:
你司提交的《关于设立上海新东方致远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自学考试助学机构设置标准》等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设立“上海新东方致远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培训地址为“上海市长宁区长宁路1018号901B室”;培训内容为“自学考试助学”;培训对象为“成人”。
接本批复后,请向有关部门办理机构设立登记手续,并依法依规办学。
特此批复。
长宁区教育局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