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廉租住房申请家庭复审公示(陈熠、朱赣)
根据上海市廉租住房管理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工作,现将经街道(乡、镇)住房保障机构初审通过,符合申请廉租住房户籍年限、住房状况、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等准入标准的申请家庭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单位:上海市长宁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盖章) | 公示时间:2025年02月11日至2025年02月13日止 |
接待地点:威宁路258号六楼 | 接待时间:周一、周三上午9点——11点 |
举报电话:62915843 | 举报邮箱:cnzfbzzx@126.com |
序号 | 申请家庭成员姓名 | 户籍所在地 |
1 | 陈熠、陈宥齐 | 上海市长宁区水城路386弄18号104室(挂靠) |
2 | 朱赣 | 上海市长宁区芙蓉江路103弄25号402室(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