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廉租住房申请家庭复审公示(严宏康、诸桂芳)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24-06-20

根据上海市廉租住房管理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工作,现将经街道(乡、镇)住房保障机构初审通过,符合申请廉租住房户籍年限、住房状况、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等准入标准的申请家庭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单位:上海市长宁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盖章) 公示时间:2024年06月21日至2024年06月23日止
接待地点:威宁路258号六楼 接待时间:周一、周三上午9点——11点
举报电话:62915843 举报邮箱:cnzfbzzx@126.com
序号 申请家庭成员姓名 户籍所在地
1 严宏康      上海市长宁区古北路124弄12号302室
2 诸桂芳  上海市长宁区天山五村路69号1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