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临时救助?
临时救助是国家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
二、为什么需要临时救助?
1.填补制度空白;
2.解决救助力度不足;
3.解决救助时效问题。
三、救助原则是什么?
1.公开、公平、公正;
2.及时救助;
3.应救尽救、适度救助。
四、救助对象有哪些?
1.急难型救助对象。主要包括因火灾、交通事故、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以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和个人;
2.支出型救助对象。主要包括因子女接受学前、高中和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教育(不含自费择校生)、慢性病治疗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经各类救助、帮扶后,负担仍然较重,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家庭和个人;
3.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由长宁区救助管理站提供临时食宿、急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
五、哪些人可以申请临时救助?
原则上救助对象应为本区户籍居民,或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居住证居住地址在本区的非本市户籍居民。
1.急难型救助对象。对象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本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财产状况符合低收入家庭申请专项救助经济状况认定标准;
2.支出型救助对象。对象家庭经济状况符合本市规定的低收入家庭申请专项救助经济状况认定标准。
六、申请临时救助需要哪些材料?
1.上海市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
2.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
3.提供家庭成员收入情况及突发性、临时性困难相关证明等材料;
4.街镇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七、临时救助的标准是多少?
1.救助金额由街镇酌情确定;
2.原则上不超过同期低保水平的 1-3 倍。
八、临时救助如何进行发放?
临时救助以发放救助金为主,一般通过社会化发放,并确保足额、及时发放到位。
九、临时救助的申请流程是什么?
1.申请:原则上以家庭为单位,先由户主以书面形式向户籍所属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2.受理和初审:户籍所属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负责受理,各街镇居委会配合参与申请人填报信息和所提供证明材料的初审;
3.审核:户籍所属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街道(镇) 服务办对核查结果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救助金额;
4.审批:户籍所属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在审核结束后,对申请作出批准与否的决定;
5.发放:户籍所属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以上指南是参照地方性相关政策规定,因社会救助的各项政策会根据上海市及长宁区经济社会发展而作适当调整,如遇政策调整,请及时咨询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及长宁区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