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长宁区救助管理站2022年度单位决算的批复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民政局
  • 索引号:SY0024382256202300061
  •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文字号:长民发〔2023〕30号
  • 发布日期:2023-09-18

关于上海市长宁区救助管理站2022年度单位决算的批复

上海市长宁区救助管理站:

你单位报送的2022年度单位决算收悉。根据《预算法》及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经对你单位报送的决算进行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定你单位2022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237.28万元,本年支出合计1,234.92万元,年末结余和结转14.39万元。

二、核定你单位2022年度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年收入合计1,237.28万元,本年支出合计1,234.92万元,年末结余和结转14.39万元。

三、请你单位结合今年区委巡察组的巡察情况、区审计局的审计意见、注册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决算报表的审计意见进行整改的同时,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完善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的各个环节,对于各项收入支出及资产负债事项及时入账,规范会计核算,不断提高部门决算信息质量。

四、请你单位根据单位决算批复及《关于2022年度长宁区财政决算信息公开时间及相关要求的通知》(长财〔2023〕31号)的要求,做好2022年度决算信息公开工作。

 

上海市长宁区民政局

2023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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