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区教育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国家、市、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围绕 2021年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和《2021年上海市长宁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要求,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1.加强自身建设、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上海市推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上海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区教育局党政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建设,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推动区教育系统法治建设。主动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法、述法和守法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领导干部年终述职内容,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区教育工作党委、区教育局班子会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对有关重大问题认真研究、及时部署。加强对教育系统依法治教的顶层设计,将法治建设纳入长宁教育工作发展总体规划和区教育工作党委、区教育局年度工作要点。定期检查教育系统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2.严格遵守程序,依法依规决策履职。严格执行公文发文审核审批制度,健全并严格执行区教育工作党委、局长办公会和党政班子会等议事规则。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为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推进法律顾问参与政府重大决策法律咨询论证、重大疑难行政复议案件和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确保教育行政管理工作依法进行,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推进教育系统重大事项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制度,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区府办的部署开展备案审查。
3.深化简政放权,提高行政效能和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政府行政效能,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理顺行政审批工作秩序,按照“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限时办结”的行政审批模式,有序推进“两个集中”,依照“一网通办”要求制定收件规则。2021年教育局列入“两个免于提交”材料为3件,免交方式为“政府部门间核查”。通过部门间数据共享,进一步精简办事材料,减少不必要的证明,让“数据多跑路”,让“人少跑路”,便利了行政相对人,优化了营商环境。
4.规范公开流程,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区教育局把政务公开和网站建设工作作为教育系统的一项基础性、长期性任务来抓紧抓实。在招生季节,将群众关心的各学段招生政策文件及政策解读及时公开至“长宁门户网站”和“长宁教育”微信公众号,并将重要招生考试政策在网站置顶以方便家长和群众查阅;各学校也及时公开发布本校的招生政策。2021年,区教育局主动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189条,主动公开率100%,公开非公文信息284条;依法及时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2021年共办理3件,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扩大公众参与度,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2021年,通过“政民互动”平台共处理各类咨询、建议236条。对电话咨询,也给予耐心细致的答复。2021年,长宁区中小学生健康服务系统在“一网通办”平台和“随申办”长宁旗舰店上线,该系统实行“亲属码”自动核验,每年上传中小学生健康数据,最终实现历年健康数据全记录,方便家长和学生了解健康状况。
5.推进依法办学,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优化教育治理体系,提升学校管理现代化水平。推进学校章程建设,促进章程与制度转变为学校的日常办学行为,通过章程建设,确立学校章程在学校办学中的“基本法”地位,发挥章程的纲领性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创建,夯实教育治理现代化基础。通过章程建设和依法治校创建推动学校文化建设,推进依法办学各项措施的落实,进一步提升学校管理现代化和依法办学水平,基本形成政府宏观管理、学校自主办学、社会广泛参与的教育治理格局。2021年,长宁区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均达到“依法治校标准校”要求,31所为“依法治校示范校”。
6.突出普法重点,深入推进青少年法宣工作。
为进一步,提升教育系统普法工作质量和水平,更好地适应“十四五”期间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区教育工作党委、区教育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教育系统普法工作,根据“七五”普法规划取得的成效,共同研究制定了《长宁区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年-2025年)》。
围绕“八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工作目标,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促进青少年从小树立宪法意识、国家意识和法治观念。对接长宁区“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建立教育系统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明确教育局重点宣传普及的涉教法律法规(包括《宪法》、《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共13部法律法规)和重点普法对象,并落实牵头科室,开展针对性的普法教育。依托“名校长工作室”和“名师工作室”,积极开展分层分类培训。同时,加强与区宣传、司法、公安、法院、检察院等的联系沟通,共同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2021年,长宁区共有65个学校点位聘请社区民警、检察官、法官等担任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为学校开展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和教师的依法执教提供专业支持。
继续把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作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贯彻和配合国家《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的颁布实施,多措并举推进法治教育进学校、进教材、进课程。组织开展中小学新教材《道德与法治》区域教师的培训和课程研讨活动,深度解析课程标准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的要求,让课程在学校真正落地生根,体现立德树人。
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学研究展示活动。与司法局等多个部门联合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暨“明德尚法杯”绘画作品征集征集活动。结合学生认知特点,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模拟听证、模拟仲裁等形式多样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每年举办区中小学生法律知识竞赛,参与学校达到全覆盖。突出学习宪法,每年在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期间,组织各中小学广泛开展宪法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升旗仪式和国旗下讲话、宪法晨读、“宪法卫士”等活动和形式,普及宪法知识、加强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
7.强化考核监督,提升依法治教和行政执法水平。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参加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自觉接受监督,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探索建立适合教育行政执法的相关执法制度。区教育局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制订《2021年长宁区民办中小学校办学情况部门联合方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方案》,对长宁区民办中小学校办学情况抽查,抽查比例为100%。
依法推进各级各类督导评估,监督、指导学校在教育教学管理实践中有效执行国家教育政策法规,认真遵循学生发展规律和教育教学规律,多方位提升依法治校能力。长宁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围绕法治建设工作,针对教育重点、难点,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坚持督导评估与服务指导相结合,关注教育公平,关切老百姓关心的择校、减负等教育热点问题,不断通过督导评估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依法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提高教育管理水平,努力构建依法办学、民主管理的现代学校管理制度,为切实推进教育内涵发展,促进教育依法、均衡、科学、协调发展,
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关于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将依法办学、依法治校创建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教育系统各单位及校(院、园)长、书记年度考核,科学制定相关考核指标体系并纳入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
加强对教育系统各单位的审计,制定廉政风险防控的规章制度。梳理建立健全针对代建项目、设备供应商的管理办法,完善固定资产处置流程的规范和审批。进一步促进基建管理制度的完善和设备配备采购及固定资产管理机制的健康运行。严格根据《招标法》、《采购法》等进行项目招标。新、扩建及修缮项目、货物设备采购都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和流程,规范操作。通过社会招投标公司进行竞标,确保所有基建项目及设备采购项目公平、公开、公正。
畅通投诉渠道,依法接受社会监督。向社会公布教育局咨询及投诉电话,确保监督渠道畅通,开展特定期间矛盾稳控、化解和调解工作,对举报投诉、信访反映的问题确保有人答复、处理,开展办理联系和满意度调查工作,全力促进矛盾的分解和问题的解决,力争将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
2021年,区教育局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二、存在的不足之处
一是行政执法实务不多,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是普法责任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服务单位、主管单位的普法责任重视程度还不均衡,法治宣传的精准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跨部门、跨领域的法治合作需要持续探索。
三、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落实区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依法执教。一是加强自身建设、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推动区教育系统法治建设。二是严格遵守程序,依法依规决策履职。严格执行公文发文审核审批制度,健全并严格执行区教育工作党委、局长办公会和党政班子会等议事规则。三是深化简政放权,提高行政效能和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教育行政审批行为,理顺行政审批工作秩序。四是规范公开流程,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依法及时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五是推进依法治校创建,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截至目前,全区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均达到“依法治校标准校”要求,其中“依法治校示范校”共31所,占比34.44%。2021年有11个依法治校创建项目成果获市级等第奖,区教育局获“优秀组织奖”。六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促进青少年从小树立宪法意识、国家意识和法治观念。2021年重点开展了《宪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学生参加丰富多彩的法治系列活动。七是强化考核监督,提升依法治教和行政执法水平。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畅通投诉渠道,依法接受社会监督。
2021年,区教育局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未收到检察建议和司法建议。班子成员严格遵纪守法,未发生违法违纪行为。
四、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区教育局将不断加强教育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重点开展下列工作:
一是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进一步推进以宪法教育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继续推进法律进学校、进课堂。坚持以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活动为契机,以宪法教育带动法治教育的全面深入,切实提升广大师生的宪法意识和法治理念,培育校园宪法文化。针对中小学师生特点进行民法典精准普法,积极推进长宁区教育系统“民法典进中小学校园”活动计划,把民法典普法作为“八五”普法的重点内容,融入民法典实施全过程,融入中小学师生日常生活、融入中小学依法治校,培育教育系统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二是继续推进依法治教。深化依法治校创建工作,完善依法治校年度报告制度。进一步发挥学校教育主渠道作用,让法治教育更多地走进课堂,结合长宁教育的“课堂工程”,开展中小学生法治教育优秀教案征集等活动,打造青少年法治教育的精品课。坚持落细落小落实,让法治教育生动起来,让学生走近法律、认识法律,在感悟体验中不断强化法治观念。加强与本市其他区教育局、学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交流研讨,共享经验、互促进步。
三是全面推进依法治校。根据市教委部署,拟开展依法治校章程修订工作。对已经完成依法治校创建的学校,在务实推进学校创建的基础上,开展“示范校”创建。根据《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区教育局将联合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加强和完善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校外法治辅导员工作,切实推进中小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挥法治副校长、校外法治辅导员职能作用,健全青少年法治教育支持体系,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四是进一步加强执法力量建设。整合内外资源,建立一支专业性强、执法素质高的执法队伍,加强事中事后监管。2022年将根据市教委部署,逐步完成本市综合执法系统接入工作。组织人员参与市、区法治培训,完善教育局内部行政执法制度。继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教育行政审批和服务工作。
长宁区教育局
2022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