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革长宁区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对我区“互联网+生活性服务业”企业提供优质法治环境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随着“互联网+”概念的日渐深入人心。近年来,长宁结合区位发展与生活性服务企业区域集聚等优势,关注与扶持“互联网+生活性服务业”等新兴业态培育与发展,并逐渐将其打造成为助力区域经济发展的新三大支柱产业之一。面对新型服务性业态发展,为区域“互联网+生活性服务业”企业提供更为良好的营商环境,尤其在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长效管理背景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充分发挥法治制度的先行保障优势,有效促进“互联网+生活性服务业”在扶持中发展,在发展中壮大。 机构改革后的司法行政部门承担了政府法治建设的全新工作职能,为优化区域营商环境承担起法治保障职能。 一、注重源头治理,优化完善“双职业”线索发现与预防工作机制。区司法局充分发挥区域大调解体系中消费争议专业调解平台的前道分流梳理作用,受聘具有长期市场监管背景的退休工作人员为专业调解员,通过消费领域纠纷主动受理、依法调处等流程,严把涉职业索赔、职业打假(以下简称“双职业”)纠纷排摸发现第一道关口,及时剔除涉“双职业”群体对互联网企业等市场主体的违法行为。针对互联网企业非直接式接触、线上交易等特点,区市场监管局主动从传统事后处置涉“双职业”矛盾纠纷处理前置至“双职业”源头防范,有效聚焦各投诉热线集中具体反映问题,有效依托市场在线巡查和重点专题业务会审讨论,及时发现各类质量违法行为,统一处理口径,慎重行政处罚,不给“双职业”群体有可乘之机。 结合本市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于行政处罚工作试点,围绕优化区域营商环境,有效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方式,区司法局会同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市场监管领域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按照市场主体系首次违法、违法行为未给社会造成重大负面影响且未给第三方造成经济损失、违法不存在主观恶意、所涉违法行为属于法律、法规自由裁量可选择性条款等五项具体工作标准,在《产品质量法》、《电子商务法》等19部法律、法规中,梳理并制定适合试点的42条免罚清单,其中直接涉及互联网企业在线交易免罚清单共计8项,为区域互联网企业有序健康发展提供更为宽容的制度环境。目前,《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管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已完成制定,正着手在全区市场主体中推动试行,对减轻企业负担、维护企业商誉、促进企业提升守法合规意识,提升执法效能发挥积极作用。 二、注重专业与科技支撑,多方联动全方位打击“双职业”违法犯罪行为。区司法局与区工商联合作,有效推动街道(镇)商会与司法所合作机制建立,有效借力结对律师、居委法律顾问等力量,为区域互联网企业等不同市场主体提供“法治体检”服务,为市场主体有效打击“双职业”群体违法行为提供专业建议。区市场监管局通过强化区域经营场所、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控等技术手段,有效落实法定履职、程序规范与痕迹记录等“三个到位”,及时固定“双职业”群体涉嫌敲诈勒索、欺诈商家,尤其是要挟互联网企业的相关证据材料,并引导市场主体主动向公安等有权机关举报,及时提供相关违法违规证据,给予“双职业”群体相应处罚。对于构成犯罪的,积极配合公安等司法机关启动案件侦查,依法追究“双职业”群体刑事责任。针对近年来,“双职业”群体针对互联网企业,从传统团队模式手工重复操作转变为编写脚本代码、制作专用软件等专业化犯罪手段,区公安分局加强与互联网企业合作,共享黑灰产业线索,加大对该类案件资金流、信息流分析研判,切实提高打击犯罪精准度。推动与区市场监管、检察、法院多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努力搭建区公安分局与区市场监管局“线索双向移送”工作机制,强化各部门间工作联动与信息共享,切实加大对“双职业”群体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区法院借助互联网诉讼平台,把线下案件审理活动搬到线上,提供包括网上立案、电子送达、在线庭审、证据交换与电子卷宗生成等“全流程在线”讼诉服务,结合诉讼指导、法律释明及裁判预测等功能,积极引导市场主体,尤其是互联网企业依法维权,方便维权。 三、注重工作标准,积极提供科学、精准打击“双职业”违法犯罪行为法理依据。区市场监管局通过梳理“双职业”群体行政复议(诉讼)中主要焦点,不断强化执法程序意识,切实做到市场监管执法的履行法定职能、程序规范与痕迹记录的“三个到位”,尤其是重点关注互联网企业线上交易、服务数据记录与电子证据收集,有效防止重复、多头投诉举报,有效节约行政资源。区公安分局通过与区市场监管局建立“双职业”群体黑名单制度,切实加大自动识别力度,有效阻断“双职业”群体多次重复侵害互联网企业等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各种途径。区法院通过定期梳理涉职业打假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件分析样本,发布《涉职业打假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件审判白皮书》。关注“互联网+生活性服务业”企业发展,编制全国首个划定“平台企业自治边界”案例并入选《中国案例指导》。 四、注重正面宣传,积极营造严厉打击“双职业”违法犯罪活动的舆论氛围。区司法局充分发挥区法宣办平台的统筹、协调、指导等职能作用,有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会同区市场监管、公安、法院等部门结合“3.15”等重点节点,开展打击“双职业”违法犯罪系列宣传活动,帮助区域市场主体,尤其是互联网企业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加强对网络交易平台、优惠活动程序定期多维度检查,及时修正信息系统漏洞,不给“双职业”群体违法犯罪可乘之机。区市场监管局通过提高走访频次、举行专题讲座、上门培训等形式,指导市场主体严把进货核验、广告宣传、标识标牌关口,促进依法诚信经营。区公安分局利用区域治安巡查等契机,加大对区域重要电商企业宣传力度,规范记录商品名称、生产日期等信息,防止被“双职业”群体抓住经营漏洞。区法院通过编辑出版《互联网纠纷裁判精要》,以案释法,为互联网治理法治化提供决策参考。 下一步,区司法局将有效聚焦法治建设职责,充分发挥区委依法治区办、区法宣办等平台的统筹、协调、监督等职责,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有效落地,加强与区市场监管、公安、法院等职能部门工作对接与信息互通,凸显法治保障良好营商环境、服务区域经济发展、扶持互联网企业等市场主体有序经营,为进一步丰富与拓展长宁“互联网+”新发展概念,有效助力“国际精品城区”目标实现,提供精准制度性保障。 同时也感谢贵单位对法治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一如既往为长宁区域法治化建设提供更多的宝贵建议。
|
| 上海市长宁区司法局 2020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承办单位通讯地址:长宁路599号932室 邮政编码:200050 联系人姓名:刘 俊、杨艳卿 电话:22050988 电子邮件地址:liujun1@shcn.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