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对长宁区第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80号人大代表建议的答复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 索引号:SY0024384440202400020
  •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政务公开
  • 发文字号:长绿容发〔2024〕22号
  • 发布日期:2024-04-24

办理结果:解决采纳                   签发人:金卫峰

尊敬的林航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老旧小区在改造过程中大树迁移的建议”收悉,经与区房管局研究会商,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意见反映“希望绿化市容局能够加强迁移树木的相关规定的操作性及工作指导,以利于解决实际问题。”

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居住区经常会遇到需要迁移树木的情况,在办理手续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困难。绿化管理部门目前已通过制定权属人意见表提高了迁树申请的操作性。绿化管理部门也将争取联合其他部门实现“证照调取”功能,例如申请材料中必备的本市政府核发的材料或证照可以免于提交,上海市测绘院1:500地形图上网调取,无需线下跑动,减少办事时间,更加便民。

关于居住区树木迁移相关规定及具体流程,绿化管理部门也已通过林长制向各街镇宣传,必要时联合各街镇绿化相关工作人员开展居住区迁移树木专题培训,全方面解读影响通风采光的具体判断标准,存在安全隐患的树木如何一树一议,在城市建设工程中平衡树木与居民实际需求的关系,加强工作沟通和指导。未来也将联合各街道绿化工作人员,定期收集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群众的意见,根据群众意见汇总相关难点与痛点,探讨解决方法。

关于居民意见征询的比例,《上海市绿化条例》于2007年会议通过,后经过多次修改,仍是以改善和保护环境为主。2023年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修订了《上海市居住区绿化调整办法》,是市局结合本市实际,会同市房屋管理局对之前版本做出的细化和简化。绿化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于2024年2月赴现场与代表及居民委员会成员对多处树木进行现场踏勘,代表反应在居民意见征询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一定难度,由于审批部门依据法律法规执行操作,只能在一定程度上对政策进行解读,对于具体的政策性修改,区绿化管理部门已经向市局反映特定问题在征询上的操作难度情况,后续也将继续跟进。同时也希望代表能与我们共同呼吁政策制定部门重视征询比例的调整,在一定程度上简化征询程序,缩小征询范围。

感谢您对绿化市容工作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全力配合居住区旧改工程,为居民提供良好的绿化环境。

承办单位通讯地址:芙蓉江路36号       邮政编码:200336

联系人姓名:王远航                  联系电话:62708428

电子邮件地址:wangyuanhang@shcn.gov.cn

(此件公开发布)

长宁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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