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宁区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法》、《长宁区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评估考核办法》的工作要求,区绿化市容局党组将“两会”建议、提案办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了办理工作。现将办理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两会”期间,我局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3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12件(主办件8件,会办件4件);政协提案11件(主办件4件,会办件7件)。主办件中涉及绿化类9件,环卫管理类2件,市容景观灯光类1件;会办件涉及绿化类9件,环卫类2件,市容管理类1件。平时人大建议1件,平时政协提案3件(主办件1件,会办件2件)。协助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1件(建议编号0828号)。建议和提案主要集中在绿化领域,办件总数量比去年略有上升,主办件数量却比去年上升了一倍之多。
二、办理情况
“两会”期间8件人大主办件和4件政协主办件,及平时1件政协主办件,办理结果均为解决采纳。2月底,会办件全部办结;4月10日,主办件全部办结;10月27日,平时件全部办结。“两会”期间及平时人大、政协主办件均书面答复代表并报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府办,同时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对代表、委员的建议、提案及答复意见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专栏进行公开。同时按照书面答复中明确的工作内容全部跟踪落实到位。
三、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办理工作。区绿化市容局于2月2日和7日,分别召开局长办公会和集中办理专题会,研究部署“两会”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一是明确办理方向。局主要领导要求,办理工作要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和法治为民的重要理念,对每条建议、提案要结合管理法规仔细研究,现有法规没有明确操作办法的要主动作为、勇于创新、敢于担责,确保高质量落实办理工作。二是明确职责分工。我局建立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主管科室综合协调,承办科室具体推进的工作机制。三是明确办理流程。我局严格按照《2022年度长宁区人民政府办理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考核评估实施方案》落实办理工作,对于主办件,积极与代表委员沟通,及时报告办理情况;对于会办件,主动与主办单位对接,沟通办理意见。四是明确办理重点。将区领导督办的重点建议、代表团建议、集体提案以及代表委员高度关注的领域列为“两会”办理工作的重点,对此局主要领导召开集中办理专题会,逐条建议、逐项提案进行讨论,并对办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二)加强协商办理,确保精准答复。一是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办理工作始终。业务承办科室在受理建议、提案后,积极落实第一次沟通工作,第一时间与代表、委员进行联系对接,沟通建议、提案内容和要求,了解代表、委员的真实意图,确保办理工作更具针对性。对于代表团建议、集体提案,局主要领导带队与代表、委员现场座谈,通过充分交流讨论和民主协商,结合现有条件和法律法规,当面形成答复意见。二是落实好办理过程中的沟通工作。承办科室在办理过程中将办理的主要意见及推进情况通过面谈或打电话等方式及时告知代表、委员,并做好解释汇报工作,通过充分的交流,争取代表委员们的认可,提高“两会”办理结果的满意率。三是落实好答复代表、委员的沟通工作。在两次沟通的基础上,主管科室汇总各承办科室答复意见,报局主要领导同意后将答复意见发文,主管科室将发文邮寄给每位代表、委员,并致电每位代表、委员,了解收件情况,确保每位代表、委员及时收到答复意见,同时再次倾听他们对答复意见的建议。
(三)加强动态跟踪,确保推进落实。一是对行业管理类的建议尽快解决。如004号人大建议,对行道树白蚁的管理提出了建议,局绿管中心第一时间安排养护管理单位对该路段进行查看,对疑似有蚁道蚁路的行道树喷洒药水,并对行道树树洞和创口进行处理,于2月底完成对该路段的白蚁处置工作。二是对政策措施类的建议、提案做好解释普法工作。如008号、036号人大建议和109号政协提案,均涉及精品小区建设中的绿化调整问题,对此我们按照《上海市居住区绿化调整实施办法》相关条款予以解释,同时将该办法与答复意见一并寄送给代表、委员,并依托林长制工作机制开展关于居住区建设过程中涉及绿化调整、迁移等问题的专题普法讲座活动。三是对项目建设类的建议、提案统筹规划逐步解决。如人大005号、049号人大建议,对口袋公园设施配置和建设提出了建议,我局对公园的现有设施进行了优化调整,并将建议纳入后续的项目建设中统筹考虑,我们及时将这些情况向代表进行了当面汇报和解释。
四、案例
案例1:关于008号代表建议《关于老小区加装电梯的后续维保问题》的办理答复。
区领导督办的重点建议,落实人民城市建设理念和行业规范依法办理。局主要领导要求,办理过程中要按照岑福康常务副区长3月4日在该代表建议上的阅批意见,积极贯彻落实。3月20日,承办科室电话联系代表本人汇报答复意见。3月27日,与代表见面座谈,当面解读《上海市居住区绿化调整实施办法》相关条款。4月10日寄送答复意见书和《上海市居住区绿化调整实施办法》。6月10日,组织街道管理人员、居住区物业相关人员学习新修订的《上海市居住区绿化调整实施办法》和《居住区绿化调整技术规范》。通过当面解释和专题普法讲座,提升相关管理人员对该办法的知晓率,同时在实际业务办理过程中积极予以专业指导,将区领导的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案例2:关于020号民革长宁区委集体提案《关于长宁区外环林带生态绿道改善准入规定的建议》的办理答复。
局主要领导牵头协商,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和完善行业规范办理。4月7日,局主要领导带队,局分管领导,承办科室负责人与提案委员开展现场座谈,双方对现有的公园绿地及生态绿道等方面的管理法规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并商定由区绿化市容局配合民革长宁区委开展相关调研工作。4月至9月,民革长宁区委针对现行城市公园绿地管理法规存在规范性文件位阶较低、不同领域规范性文件衔接存在障碍、对于特定户外活动针对性操作性不强、城市公园绿地管理细则不具体,难以满足市民群众对城市生态绿道和城市公园功能性拓展的现实需求等方面问题,组织座谈讨论、实地走访等多种方式的调研工作,区绿化市容局全程参与积极配合,形成了调研成果。相关建议被民革上海市委“社情民意”予以采纳,这将对城市公园绿地管理法规的修订完善起到积极作用,也必将对解决市民群众的现实需求产生积极影响。
长宁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