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解决或采纳 签发人:金卫峰
尊敬的孔全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深入发展循环经济、助力实现双碳目标的建议》的书面意见已收悉,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一、全区可回收物体系建设水平持续提升
区分减联办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推进全程分类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上海市可回收物体系建设导则(2020版)>》(沪分减联办〔2020〕1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可回收物体系促进资源利用的实施意见》(沪分减联办〔2020〕3号)等文件精神,自条例实施以来,我区可回收物体系建设水平持续稳固提升。
(一)加强可回收物回收点位建设,健全区内可回收物回收利用体系
继续健全区内可回收物回收利用体系,落实街镇属地可回收物回收点、中转站设置和管理责任。将可回收物服务点、中转站纳入生活垃圾分类实效检查中,进一步规范社区服务点管理。通过线上预约与线下回收相结合的“互联网+回收”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居住区设置智能回收柜,提高居民交投可回收物的便捷性。按照“固化点位、提升服务”原则,设置符合实际物流需求的中转站,提高区内可回收物集散场服务能级,持续完善可回收物服务点管理规范。打造公共场所服务点样板,加强区域内交通枢纽、商场超市、商业楼宇、医疗机构、公园广场等场所垃圾分类宣传引导,结合可回收物细化分类投放容器,今年我局在虹桥街道家乐福超市和高岛屋商场试点塑料瓶专用智能回收箱,同时我区的可回收物主体企业新锦华公司已在临空园区试点拓展单位可回收物服务点回收服务,积极打造单位垃圾分类示范样本。
(二)两网融合体系日趋成熟,政策研究推进落实
我局会同区商务委、区财政局研究制定《关于印发< 长宁区低价值生活垃圾可回收物补贴实施细则(暂行)>》(长分减联办〔2020〕1号),推动可回收物体系运作资金补贴政策落地,给予主体企业低价值可回收物221元/吨的资金补贴,2021年我区低价值可回收物日均收运量约为20吨,全年补贴金额约为130万元。同时我局会同相关部门继续完善低价值可回收物补贴类目,探索建立部分生活中常见但收运不易的可回收物专项回收物流体系和专项补贴,结合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推进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开展废塑料泡沫专项回收工作,探索建立区内废旧织物、废玻璃专项回收物流体系。
区发改委也将循环经济工作纳入《长宁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加强垃圾全流程管理,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提质增效。将垃圾分类有关内容纳入《长宁区节能低碳和循环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期间全区循环经济等重点任务,提出了进一步加强源头减量、进一步加强各类固体废弃物管理工作、扩大绿色消费市场等举措,各部门将按照文件要求,持续推进全区循环经济工作。
二、加快数字化管理建设,推进精细化管理新模式
2021年,在新一轮“三年行动计划”的指引下,我区致力于建立健全区级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着力构建生活垃圾分类精细化管理新机制,创新数字化管理手段、重塑全过程管理流程,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常态长效。
根据《上海市绿化市容行业“一网统管”区级平台建设指导意见(1.0版)》的总体目标,我区结合工作推进实际,按照“管理先行、数据支撑、观管结合、动态交互”的原则,打造了数据全面实时交互的“长宁区垃圾分类体系智管平台”,真正实现“观”、“管”结合,形成有长宁特色的垃圾分类“一网统管”系统,为长宁区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全面赋能。我区生活垃圾分类“一网统管”系统强调实现全过程的闭环管理,打通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中转各环节信息化监管渠道,致力于在区级全程分类体系的各个环节以智能化手段释放管理要素。在分类投放环节,通过智能评分系统发现问题实时发送至各街镇城运中心,督促各街镇及时完成整改。在分类收集环节,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神经末梢”建设,将管理层级从街镇尽可能的向下延伸到物业服务企业或居委会,督促物业企业更好的履行投放管理责任人职责;在分类运输环节,通过各类生活垃圾“站牌式”和“预约式”清运模式进行实时监管,所有单位和个人均能实时了解清运进程和当前状况,做到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提高工作效率并及时处理突发问题;在分类中转环节,日常清运的各街镇每一类生活垃圾产生量、每一个清运点的收运桶数数据清晰,为统计分析、趋势研判提供有益有力的参考。
三、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实效、保持常态长效
我局将强化各街镇垃圾分类监管责任落实,加强源头分类管控,提升分类品质,同时加强第三方巡查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不断提升常态长效管理水平;加强管执联动,会同区城管执法局加强对全区各单位垃圾分类执法检查,营造依法分类的良好氛围,促进单位分类实效保持较好水平。对公共场所,通过对废物箱投口改造,提升公共场所分类投放精细化水平,截止目前废物箱投口改造954组,从使用情况看,取得了较好效果,进一步促进公共场所垃圾分类实效提升。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化完善生活垃圾分拣收运体系研究,会同区发改委、区商务委、区财政局、九华集团持续推进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工作,助力循环经济发展。
长宁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2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