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解决或采纳 签发人:詹镭
钱伟芸代表:
您好!
在区人大十七届六次会议上,您针对关于加快完善企业层面干细胞及再生医学领域人才储备机制的问题提出了建议,您提到了作为生命科学领域极具潜力和创新性的干细胞及再生医学领域,一直面临着严峻的人才储备和人力资源管理挑战。国家卫生健康委于2022年8月印发《“十四五”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旨在为加快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其中就包括了干细胞及再生医学领域。是未来卫生健康人才发展的重要指导性文件。主要在校企合作与产学研融合不足、干细胞领域的高端人才和急需人才流动性匮乏和干细胞领域的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机会活动缺失等方面存在问题。以上建议,对我区推进科技中心建设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对本建议的办理概述
作为生命科学领域极具潜力和创新性的干细胞及再生医学领域,一直面临着严峻的人才储备和人力资源管理挑战。区科委会同人才局、发展改革委和人社局针对建议提出的三方面问题,分别从积极推进产教融合型企业培育建设,重点支持技能人才职业目录,校企共育专业人才和高端、急需人才专项服务方面给予回应。
二、对提案建议的答复
(一)生命健康产业党建联盟
长宁区生命健康产业党建联建平台成立。该平台将立足企业发展需求,加强各方资源的统筹和调度,大力践行“党建+人才+产业+项目”“四位一体”理念,以党建联动,带动产业联动。平台为产业发展引育留用更多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人才和团队;为成员单位搭建项目合作的联系共商平台,助推事业联动发展,从而提升区域生命健康产业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的整体效能,
邀请生命健康产业领军人物成为长宁区生命健康产业发展特聘专家,已发布平台党建合作十大重点项目和产业合作十大重点项目清单。同时围绕“全生命周期数智化平台”“医院智能物流建设项目”和“医研赋能共创护肤精品”项目进行签约推进落实。
(二)积极推进产教融合型企业培育建设
2020年,上海市财税局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试点企业有关政府性基金抵免政策的通知》(沪财税﹝2020﹞27号),明确了本市纳入建设培育范围的产教融合型企业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抵免政策实施细则。2020年、2022年先后推荐携程旅游、春秋航空、神州数码、深兰科技以及南洋万邦两批共5家企业纳入上海市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库。长宁区积极引导产教融合试点企业制订并向全社会公开发布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三年规划,引导企业深入参与“引企入教”改革、协同创新提升人才培养能力。下一步,我区将持续探索新型产教融合协作机制,鼓励干细胞领域企业参与产教融合试点,引导干细胞领域企业加大教育投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人才协同培养。
(三)技能人才培养
2024年上海市重点支持技能人才职业(工种)目录内有“药物检验员”“生化药品制造工”等项目,但干细胞及再生医学领域等相关职业人才属于专业技术人员范围。长宁区目前暂未开设此类培训。我们会积极与上级部门对接,尽快为干细胞行业提供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支持,制定相关行业的职业技能培训标准,为以后开展相应培训做好准备。同时,根据市人社部门的技能评价项目,区人社局正积极与高校对接,拟开展技能人才等级评价工作,干细胞领域等学科项目尚未在技能等级评价项目内。区人社局将及时与市级相关部门对接,探索干细胞领域人才培育和项目合作。
另外,在区技能人才项目的评选过程中,我们已将这一类的高技能人才列入参选对象。上海市干细胞技术有限公司被评为2023年度区级技能人才培养基地。
(四)高端、紧急人才服务举措
2024年,长宁区出台了《长宁区促进人才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及相关操作细则,涵盖了人才引进、人才培育和人才服务保障等方面:
1、关于人才引进
(1)用好户籍政策
综合运用人才引进直接落户、留学生落户、居住证转常住户口和居住证积分等梯度化的人才落户政策,为企业引进紧缺急需人才。对不符合上述人才引进条件,又是企业紧缺急需的人才,纳入特殊人才引进保障机制。
(2)用好人才引进项目
坚持需求导向,结合干细胞及再生医学等重点产业,用好各类人才引进支持项目。一是高峰人才支持。对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突出成就等符合认定条件的人才或团队,分三年给予个人不超过200万元,团队不超过500万元的综合性支持保障。二是高层次人才配套资金资助。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按照入选人才培养计划的级别、人才层级给予一次性配套资助或安家补贴。三是“宁聚”产业人才认定及激励。在符合区域重点产业发展导向的重点企业中认定一批为企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产业人才,给予经认定的产业人才最高250万元的资助。四是鼓励社会力量引才引智。通过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海外华侨华人社团、留学生组织等各类海外人才机构、本区企业、区属事业单位和各类社会组织为本区引荐高层次人才和项目,根据引进人才和项目的层次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2、关于人才培育
(1)支持博士后研发工作
鼓励和促进本区博士后研发工作,支持本区企业和区属事业单位申报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申请入驻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并积极引进和培养博士后。对入住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单位,给予最高20万元扶持补贴;对经国家博士后管理部门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给予一次性建设经费40万元;对在站博士后人员给予生活补贴每年1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对留用出站博士后研发人员的单位,给予一次性引进经费15万元。
(2)支持校企合作人才共育项目
鼓励本区企事业单位引进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才(团队)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攻关等。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与本区企事业单位合作开展紧缺专业人才联合培养。根据项目投入情况和实际效果,给予每个项目10-40万元资助。
3、关于人才安居
(1)人才公寓认定和优先配租
在保障性租赁住房及市场化运营租赁住房中的适配房源中,认定一批区级人才公寓,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或人才,实行优先配租,鼓励相关产业人才在长宁成事立业。
(2)支持留学人员回(国)境过渡期内租住人才公寓
支持在世界排名前100名或者所学专业世界排名前20的国(境)外高校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回国(境)未满1年的留学人员申请海外人才公寓,给予最高4.5万元的补贴。
(3)优秀人才租房补贴
为优秀人才租房提供租金补贴,缓解优秀人才阶段性住房困难。对符合标准的优秀人才发放每人每月1600元的补贴,累计不超过24个月。
长宁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5年4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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