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长宁区第十七届人大八次会议第04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 索引号:SY4250339080202600010
  •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含住房)
  • 发文字号:长房管发〔2026〕12号
  • 发布日期:2026-04-27

办理结果:解决采纳

张皓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群租管理落实难,易返潮的一些建议》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强化租赁住房安全管理,“群租”整治工作一直在全区范围内积极推进,全力遏制“群租”现象蔓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完善组织架构,规范治理流程

根据《上海市住房租赁条例》、《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关于加强本市住宅小区出租屋综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由区政法委、区房管局共同牵头指导各街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完善属地“群租”综合治理流程。各街镇及时受理“群租”投诉、举报等案件,并通过房屋面积信息、实有人口信息比对或上门核查等方式,对“群租”行为作出认定,确认为“群租”行为的,责令限期整改,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立即进行整治。形成了房管、公安、城管、街镇、社区等部门齐抓共管,共同规范房屋租赁行为的工作机制。

二、多措并举,提升群租治理效率

各街镇依托实有人口登记系统、智慧社区监控设备等方式,对老旧小区出租房屋实行动态监测,对居住人数超出正常登记、用电用水异常的房屋自动预警,降低逐户排查成本。进一步强化物业服务企业的前端管控责任,加强日常巡查和装修备案管理。同时,提高整治响应速度,整合 12345 热线、居民电话投诉、物业上报、社区工作室巡查等信息来源,及时开展认定,形成“全民监督”氛围。

三、加强宣传,提升法治意识

各部门及街镇加大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采取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对房屋租赁相关政策、“群租”安全隐患进行正面引导和宣传,强化舆论监督,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依托平安志愿者、社区骨干等力量,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讲解群租在消防安全、治安管理、房屋结构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及时公开群租整治典型案例,发挥警示作用,营造“拒绝群租、安全居住”的社会共识。在全区 185 个居委建成城管社区工作室,全面构建“一居委一工作室 ”服务网络体系。充分拓展城管社区工作室功能,明确告知房东群租可能带来的不良后果及所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四、坚持疏堵结合,完善住房供给

以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住房建设的重点任务,全力推动本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发展。截至2025年底,我区累计筹措保障性租赁住房15089套,累计供应保障性租赁住房10400套,同时积极在保障性租赁住房中打造更多低租金、可负担的“新时代城市建设者管理者之家”项目,以“一张床”模式进一步满足一线务工人员安居需求。

上海市长宁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6年4月21日

承办单位通讯地址:长宁路599号615室   邮政编码:200050

联系人姓名:顾洁慧                     电话:22050027

电子邮件地址:gujh@shc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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