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长宁区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006号提案的答复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 索引号:SY4250339080202300028
  •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含住房)
  • 发文字号:长房管发〔2023〕23号
  • 发布日期:2023-07-04

  一、本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基本情况

  (一)市区建设规划与标准概况

  为进一步推动新能源车的发展,上海市发改委、交通委等十个部门印发《上海市鼓励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发展扶持办法》,对老旧小区共享充电设施建设给予一定的政策引导。同时,市政府已将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列入了2023年市政府实事项目,计划全年在长宁区新增350个电动汽车公共充电桩。为推进实事项目的实施,市交通委根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标准》,将继续严格落实新(改、扩)建设项目配建停车场(库)充电设施建设原则,分区域按10%-15%要求配建充电车位。重点加强60KW及以上快充设施建设,对于新(改、扩)建建设项目配建的停车场库,具有快充桩车位不应少于总车位的3%。

  (二)本区充电桩建设情况

  根据市区文件精神,为缓解充电桩进老小区难问题,结合美丽家园、旧小区综合改造、环境综合整治等工程建设,由市发改委牵头,重点在中心城区(外环以内)开展示范小区建设。其中,长宁区2020年和  2021年共计完成7个充电桩示范小区。

  2022年,根据《长宁区2021-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长府办[2021]16号)文件精神和《长宁区2022年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安排》(长节能办[2022]2号)工作要求,我局会同区建管委、区发改委、区虹桥办开展充电桩示范小区创建工作,按照充电桩示范小区申报要求,结合精品小区、低碳社区建设,我区共申报23个小区作为第三批充电桩示范小区,目前已全部完成项目建设投运。从这三年的创建数量来看,我区位列全市第一。

  区发改委制定出台本区节能减排降碳政策,将充电桩示范小区和停车治理先行(错峰停车)项目纳入扶持范围。对参与停车治理先行项目的单位,按照配置的公共充电桩和快充桩占共享泊位总数的比例给予补贴;对创建市级充电桩示范小区的项目,按充电设备金额的30%对充电设施给予补贴,按充电桩数量对示范小区给予一次性补贴。

  (三)本区充电桩建后管理情况

  区房管局和属地街镇积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切实履行主体管理责任,依照法律法规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规范小区汽车停放管理,对充电桩示范小区,引导居民在固定点位停放及充电,尽量避免油车占地、空置充电桩的情况,同时加强对新能源汽车违规停放、充电(飞线充电)和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等行为的发现劝阻力度。

  区房管局持续开展各类安全专项检查,2022年,区房管局结合日常检查工作,对辖区内208家物业开展全覆盖检查,累计出动433人次,对217个小区进行了抽查,对物业服务企业开具了214张整改通知书,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安全隐患的自查、自纠工作,同时对存在违规行为业主进行劝阻、制止,如业主拒绝履行相关义务的,应及时上报街镇和有关部门。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与打算

  我区将积极贯彻国家和上海市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降碳工作部署,加快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发展新能源车,持续推进全区充电桩示范小区建设。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高位推动。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充电桩示范小区建设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从区层面强化工作统筹,形成条块联动、整体推进;在规划层面,将“推进智能充电桩建设”纳入“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充电桩示范小区不少于50个;在碳达峰工作层面,将加快推进充电桩等基础设施建设,探索推进充电桩示范小区、示范街镇等任务纳入《长宁区碳达峰实施方案》。

  二是加大政策支持,加强引导。进一步将充电桩建设纳入本区新一轮的节能减排降碳扶持范围。对于获得市级补贴的充电桩示范小区项目,按照市级补贴给予1:1匹配,同时对建设方按照设备金额予以定量补贴。对参与本区停车治理先行项目的单位,如配置的公共充电桩和60KW以上快充桩达到共享泊位总数一定比例,也配置补贴支持。区职能部门会同各街镇,积极做好小区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的指导工作,在商品房小区中试点推动新增公共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

  三是加强工作整合,降低成本。建设上,针对缺少充电桩建设规划的老旧小区,结合精品小区建设,将新增公共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作为自选项目一并列入,同步落实。将充电桩示范小区建设工作与“低碳社区创建”“十五分钟生活圈”等项目结合起来,统筹考虑;沟通上,通过将多个项目结合,降低与居民的沟通成本;施工上,结合精品小区建设,提前预埋电力管线管道,避免充电桩建设时的道路二次开挖,降低电力施工成本和难度。

  四是强化运维管理,优化使用。由于老旧小区停车位紧张,存在燃油汽车占位现象,以及充完电的电动车占位现象。长宁区根据自身小区特点,试点不同管理机制,如社区公共充电桩纳入一网统管范围,制定充电桩使用公约,建立电动车主微信群,以及采取增加道闸、道杆等技术措施等等。鼓励各个社区结合实际情况,摸索各自适宜的做法;区相关部门做好管理经验的复制推广。许多社区居民已经逐渐养成合理使用习惯,充电桩的使用率逐步提升。

  五是加强条块联动,密切沟通。积极宣传充电桩实事项目的意义和益处,介绍好的做法,打消街道居委层面管理上的顾虑。相关部门和街道居委一起做好业委和物业涉及的操作性的解说工作,打消其操作层面的顾虑。与电力公司等第三方服务公司、社区居委会、业委会以及物业的紧密沟通,做到无缝对接,及时协调和沟通问题,消除申报的堵点断点。

  六是加大宣传力度,持续推动。持续推进区节能降碳政策实施,督促街道指导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通过小区宣传栏、液晶显示屏等多种方式加强政策宣传、扩大政策知识宣传覆盖面,提高业主对政策的知晓率,争取更多业主对政策的支持,促进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桩实现应装尽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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